頂點小說 > 總裁表示:夫人夠社會! >第1712章 九爺撿回家的看門狗
    自從柏潤歌離開九號公館,出來‘自立門戶’開餐廳以來,到現在其實不過四五年的時間而已。

    其實仔細算算,柏潤歌在九號公館滿打滿算,一共待了也就不到一個月。然後他就出來自立門戶了。

    但他和鳳九爺認識的時間,卻已經超過了十年。

    嚴格來說,不是認識的時間超過了十年,而是他被九爺撿回家的時間,超過了十年。

    這是連葉靈璧葉董都不知道的事情,柏潤歌幾乎是和安娜一起被鳳九爺撿回家的。

    安娜也就比柏潤歌早被鳳九爺撿回家了幾個月的時間而已。

    也就是說安娜前腳才被鳳九爺撿回家,後腳柏潤歌就被鳳九爺帶回家了。

    兩個人雖然是前後腳被鳳九爺撿回家的,但待遇卻截然不同。

    安娜是鳳九爺撿回家當女兒養的,而柏潤歌,則是一條流浪狗,被鳳九爺撿回家當做看門狗的。

    柏潤歌並不覺得有什麼委屈的,鳳九爺願意收留他當一條看門狗,讓他擺脫流浪狗的身份,他就已經感激至極了。他從不敢奢求自己能有和安娜一樣的待遇,可以成爲鳳九爺家人之類的存在。

    只要鳳九爺要他,不趕他走,他就心滿意足。

    能留給鳳九爺的身邊,這就是柏老闆最大的心願。

    柏潤歌現在還記得,安娜用奶聲奶氣的聲音問鳳九爺:“小歌爲什麼只住在院子裏,從來都不進屋子裏呀?連喫飯都蹲在院子裏喫,爲什麼呀?”

    而鳳九爺是什麼怎麼回答安娜的。

    “這是他自己的選擇。”

    是的,這是他自己的選擇。

    安娜被九爺撿回家的時候,年紀尚小,懵懂不懂事兒。可他遇到九爺的時候,已經在社會上流浪了六年。

    他什麼事兒都幹過,小偷小摸這都自不必說,爲了喫口飯他還加入了小混混,成了人家的打手。可他身形瘦弱,當個打手都沒有辦法威懾到別人,只能乾乾跑腿兒放哨的事情。

    大混混看不上他,小混混瞧不起他。

    他十幾歲的時候,就是跟在慕總身邊那個小少年的年紀,他就在臺球廳給人家打工了。沒事兒的時候幫客人擺擺球,算算賬收收錢,跑跑腿兒買點菸,運氣好了買菸找的零錢就賞給他了。

    有事兒的時候,他就是老闆的打手之一。

    遇到九爺的那天,檯球廳的老闆帶着他們一羣小混混去跟隔壁檯球廳幹架,兩邊因爲爭奪客人經常打架。

    他那時候沒怎麼在意,以爲和往常一樣,兩邊互相叫囂叫囂,還沒動起手呢,警察叔叔就趕到了,兩邊也就散了。

    可那天,他的徒弟,一個才十二歲的愣頭青,不懂規矩,以爲真的要幹架,居然藏了一把西瓜刀在身上。老闆和人家叫囂的時候,愣頭青或許是爲了在老闆面前表現一下吧,抽出刀子就衝上去了。

    雖然那是他的徒弟,才十二歲就輟學了,是老闆丟給他,讓他帶帶的新人,可那愣頭青人高馬大的,身材也魁梧的不得了。看起來根本不像是個未成年。

    人也莽,力氣也大,上去一刀就敲在了對方的腦袋上。

    幸好那愣頭青第一次比較緊張,用的是刀背,沒出人命。要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對面一看這情況,瞬間就腦淤血了。兩邊擼起袖子就是幹。

    他膽子小,躲在最後邊,看到兩邊幹起來了,害怕的跑了。可檯球廳

    是不敢再回去了。第一,他跑了。第二,那傻.逼愣頭青是老闆丟給他帶的新人,新人出了問題,他這個師父得負責。

    他害怕的不得了,檯球廳不敢回,出租屋也不敢回,就在衚衕裏竄來竄去。那一天,他遇到了九爺。

    九爺和他的師父,一個其實並沒有多漂亮的女人,還有扎着兩個馬尾辮的安娜,三個人住在四合院裏。

    那時候他太瘦了,太陽一曬,再加上心裏害怕,不知道怎麼就昏倒了。偏巧,就昏倒在了九爺家四合院的門口。

    九爺在院子裏掃地,看到他昏倒,扶他進了院子,給了他水喝。

    柏潤歌至今也不知道自己當時怎麼了,反正等他回過神來的時候,要給鳳九爺當條看門狗的話,已經脫口而出了。

    他到現在還清楚的記得,九爺那時候臉上的表情。

    驚訝,無語,嫌棄,不耐煩。

    他十歲離家出走開始混社會,在哪裏都是給人家當狗。他從沒想過,如果不給人家當看門狗,他能給人家當什麼。

    不是沒想過,而是根本就不知道還有除了當看門狗的其他選擇。

    當年他具體說了,他已經記不住了。

    大概就是,如果你肯收留我給我口飯喫,我就會替你家看門守院子,這樣一類的話吧。

    因爲九爺當時挑眉反問他:“你要給我當看門狗?”

    那時候他沒多想,只想先找個安身之處,不要被檯球廳的人找到。

    他點頭,斬釘截鐵:“我會給你當好一條看門狗,最好的看門狗。”

    然後九爺就笑了。

    那時候的九爺,和他是差不多的年紀。他被太陽曬得黝黑黝黑,黑瘦黑瘦,穿的不破,但是很,但是很髒。尤其是站在九爺的面前,他就像是從垃圾堆挖出來的一樣。

    九爺那麼白,細細長長還上吊的眼睛,比檯球廳最好看的女孩子,還要紅潤好看的嘴脣。

    是比他見過的最漂亮的女孩子,都要好看的九爺。

    柏潤歌至今都記得,那雙上吊的眼睛,平靜的注視了他幾秒鐘,隨後彎了彎,笑了笑。

    “行,那你就來給我當看門狗吧。”

    看門狗就是看門狗,是不能進主人家的屋子裏的,只配在院子裏待着。

    不然怎麼能算是看門狗呢?

    那間小小的四合院,柏潤歌至今都很懷念。因爲他也沒能在那裏待多久,過了不到一個月,九爺找到了他。

    “我的看門狗,不一定是條有血統有品種的名貴看門狗。但我的看門狗,必須懂規矩,能通人意,不可以只會狂吠。”

    九爺送他去國外唸書了。

    “你跟着我,以後說不定要出入各種場合,你現在這樣的身份不能跟在我身邊。我送你去國外唸書,只是爲了洗乾淨你的身份。等你念完書從國外回來,沒有人會知道你以前做過什麼。我也懶得知道你以前是做什麼的。你想給我當看門狗,就好好唸書,我不要只會咬人狂吠的看門狗。你學什麼我不在乎,你自己選。我就只有一條,等你學成回來,你得是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