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重生之步步高昇 >第1231章 批准逮捕
    趙長天感覺遺憾的是,目前,天雨娛樂所擁有的藝人中——

    卻並沒有潛力足夠優秀的人才。

    即便拼命在這些人砸資源。

    以這些人所擁有的資質,也很難從中捧出一線明星。

    相比之下,周小雨和段夢瑤這兩位練習生。

    在資質上,要明顯超出公司其它藝人。

    值得公司培養。

    而且,在趙長天的指示下。

    公司也正在這麼做。

    但可惜的是,無論周小雨,還是段夢瑤。

    她們的基礎太差了。

    需要全方位的長時間培訓。

    根據林天真和齊芳的意見,如果不想拔苗助長的話——

    周小雨和段夢瑤需要兩年左右的時間,纔有可能達到正式出道標準。

    這還是她們本人非常刻苦的情況下。

    而這,也就意味着——

    以天雨娛樂的現狀,根本無法執行以明星帶動公司發展的策略。

    但這一步又勢在必行。

    趙長天很清楚——

    對於一家娛樂公司來說,要實現長期穩定的發展。

    引進和培養有潛力的藝人,是至關重要的策略之一。

    通過挖掘和吸納具有潛力的藝人,公司對他們進行全方位的培養和塑造,一旦把他們培養成大牌明星。

    就會爲公司創造源源不斷的價值。

    至於公司直接引進大牌明星,趙長天只是稍稍考慮,便放棄了!

    原因很簡單——

    投資過大,是引進大牌明星的一個最顯著弊端。

    大牌明星通常要求高額的簽約費用、薪水以及其他特殊待遇。

    這會對公司的財務造成巨大壓力。

    以天雨娛樂目前的實力,如果籤大牌明星,即便砸鍋賣鐵,估計也湊不出足夠的資金。

    此外,爲了滿足大牌明星的需求,公司還需要在宣傳、製作和活動上投入更多的資金。

    從而進一步增加成本壓力。

    甚至需要趙長天持續往公司投錢纔行。

    但從其身上獲得的回報,卻可能遠遠達不到趙長天的預期。

    不止如此——

    與自己培養的明星相比,大牌明星還可能存在可靠性方面的問題。

    或者說,忠誠度不夠。

    還有,大牌明星通常已經建立了自己的品牌和形象,他們可能有自己的工作方式、偏好和要求。

    這可能導致,其與公司的管理和發展方向不一致,增加合作的難度。

    所以,綜合考量——

    儘管引進大牌明星可能會帶來短期的收益,但長期來看。

    培養自己的明星更爲可靠和可持續。

    更關鍵的是,投資很小,回報卻可能很大。

    此外還有一個重要好處——

    通過自己培養明星,公司可以更好地掌控他們的發展和形象,使其更符合公司的戰略和品牌價值。

    簡單來說,公司自己培養的明星,更聽話。

    具體到王響身上,就是如此。

    如果簽下王響。

    需要付出的代價,很少很少。

    但回報卻可能很大很大。

    而且培養週期也很短——

    估計只需要幾個月時間,就能讓王響正式出道。

    可謂好處多多。

    但沒辦法,既然人家小姑娘不願意。

    趙長天總不能強迫人家。

    他又不是黑社會。

    回到眼前——

    正當趙長天想要回應齊芳兩句時。

    齊芳的聲音繼續響起:“老闆,其實我們介入的時機有些不對。

    目前,王響的家裏情況比較糟糕。

    王響也根本沒有心思考慮簽約公司的事。

    我想,等以後王響家裏的境況得到改善之後。

    我可以再嘗試找她談談。”

    齊芳補充的內容,讓趙長天又看到了希望。

    他心中下意識的浮現一個念頭。

    如果能對王響提供必要的幫助,是不是就能將她簽入公司?

    “王響家裏遇到什麼困難了,我們能不能提供幫助?”

    趙長天連忙問道。

    “老闆,我明白你的意思。

    但王響的困難,是他爸爸遇到了大麻煩。

    涉及到了刑事犯罪。

    已經被警方控制起來,關進了看守所。

    我們沒辦法提供任何幫助。”

    齊芳語帶遺憾的給出解釋。

    事實上,因爲知道趙長天很在意王響。

    或者說,很想簽下她。

    齊芳特別想要完成趙長天佈置給她的這項任務。

    以此,來向趙長天展現她的工作能力。

    所以,齊芳在瞭解到王響需要幫助後。

    她也曾有過與趙長天類似的想法。

    想以爲王響提供幫助的方式,將她簽下。

    然而,當齊芳瞭解到相關信息後。

    不得不放棄。

    王響的父親,涉及到刑事犯罪、被關押。

    齊芳沒有那個能力提供任何幫助。

    她覺得,老闆趙長天也同樣無能爲力。

    “王響她父親犯的什麼事?”

    趙長天繼續追問。

    以趙長天如今所擁有的人脈資源。

    如果王響她爸犯的不是什麼大事。

    比如,只是打架鬥毆、且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小案子。

    趙長天還是有能力提供一些幫助的。

    但如果是涉及到嚴重的刑事犯罪,趙長天也愛莫能助。

    “王響她父親叫王中海,是做工程承包的。

    最近,王中海與一家公司合作——

    承包一個室外裝修的活兒。

    但在施工過程中。

    王中海在晚間,盜竊工地的施工材料販賣。

    被甲方公司發現後報警。

    由於有確鑿的人證。

    涉案金額又很大。

    十天前,王中海在工地的時候——

    直接被警察帶走,關進看守所。

    按照王響的說法,他父親是被冤枉的。

    以她父親的爲人,絕對不會幹出盜竊工地材料販賣的勾當。

    但我覺得,王響只是主觀上——

    不願相信他爸是一個盜竊犯而已。

    但實際上,他爸確實犯罪了。

    根據我打聽的結果——

    王中海是被他的一個手下舉報的。

    而且,檢察院已經批准對王中海實施逮捕。

    這就表明,檢察院必定掌握了確實證據。

    所以,我才認爲,我們提供不了任何幫助。”

    齊芳將她所瞭解到的,關於王中海的案子,向趙長天做了介紹。

    以齊芳對法律的瞭解——

    如果一名犯罪嫌疑人,被關進看守所之後。

    檢察院沒有批准逮捕的情況下,還是有一定可能無罪釋放的。

    但如果,檢察院批准逮捕。

    就充分表明,檢方已經掌握了嫌疑人的犯罪證據。

    在這種情況下,無罪釋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