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執法者手冊 >第三百零九章:多功能靈能力者
    陸湘沒想到這些角蟲還挺記仇的。

    自己因爲它們每晚都跑去冰箱裏偷夜宵喫的緣故,掏槍警告了它們一次,結果那隻王蟲就一直記到了現在。

    陸湘不知道的是,在這個大多數成員都由角蟲組成的部落裏,她已經多次蟬聯“最殘暴神祇”的獎項了。

    那些剛加入蟲羣不久的新角蟲都認識到它們的領袖是一個殘暴而又威嚴的人,她將帶領蟲羣掃平一切敵人。

    而王蟲在角蟲心目中的地位愈加不可撼動。

    它是唯一一個在部族原始時期和現任領袖爭奪過食物,最終還存活下來的傳奇蟲子,在那場猶如開天闢地一般的戰爭中,它曾率領自己的部隊,英勇地向蟲羣的女王發起了挑戰,也正是這場戰爭讓女王認可了它們的力量。

    “實際上布魯諾神父正在進行一個實驗,這關乎到一條新的開發靈能的途徑。”

    月蝕教已經給了他們參考借鑑的樣本。

    在他們所建立的信仰體系下,教徒的信仰能夠如同電池一般向月蝕教的大祭司們供電,而作爲反饋,大祭司偶爾也會將他們的恩惠降臨到教衆身上。

    “如果拋去神學和宗教色彩,這其實也意味着靈能能夠通過意識在人羣中傳遞。”

    在基因、科技、靈能這三條晉升道路中,靈能是最玄學的一條。

    以聯合政府目前的研究都未能解開靈能的祕密,基本還停留在靈能力者全靠天賦,他們只能通過外部藥物或是刺激性手段激發靈能力者的潛力,而無法達到從無到有的過程。

    對此,研究人員將靈能歸於精神力,精神力的強弱決定了靈能強度等級。

    “梅黛爾根據布魯諾神父所說的消息,提出了一種理論,她認爲其實每個人都擁有精神力,只不過大多數人的精神力十分有限,並不足以轉化爲靈能,可如果通過某種手段把他們的精神力聚集在一起,就能催生出相當可觀的靈能。”

    事實上,梅黛爾的研究已經取得了初步的成果,“在這種紐帶的建立之後,她製造出了一個名爲坑道蟲的兵種。”

    這和挖洞穿梭不同,梅黛爾的能力能讓她無障礙地在地表之下跨越任何障礙物進行穿梭,而這些由角蟲進化而成的坑道蟲在靈能的樞紐下,繼承了這種特性。

    在戰場上,它們能夠跨越任何地形,潛入到指定的位置。

    “不過它們畢竟只是角蟲,讓它們建立複雜的信仰體系實在有些困難,因此坑道蟲還遠遠達不到量產的程度,之前進攻阿列克耶的小鎮時你就見過它們。”

    可這無疑爲他們打開了思路。

    在不久的將來,吞噬者或許還能孵化出超時空蟲羣,通過超時空折躍出現在戰場的任何角落。

    陸湘默默聆聽者宋嵐的講解。

    蟲羣的進化,是爲數不多能讓宋嵐積極起來的話題。

    其實,她曾經也想成爲一名靈能力者,爲此她刻苦地學習了學校一切和激發靈能力有關的課程,其中就包括了高等數學,她還記得老師說過,這些邏輯層面的學習是爲了成爲靈能力者而做準備。

    建立規則需要強大的邏輯思維能力。

    只可惜她最終所有關於靈能力者的潛力測試都以失敗而告終。

    好在學到的知識並沒有白費,爲她未來的黑客技術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至於現在,靈能力者對她來說已經沒有了神祕感。

    畢竟只要她願意,每天都能對某位強大的靈能力者進行細緻入微的觀察,還可以進行這樣或是那樣的研究。

    更何況,她身邊的這個靈能力者還具備了額外的功能。

    後勤能力樣樣精通,每天回到家都能喫到熱氣騰騰的飯菜,陸湘覺得這世上任何的靈能力者功能性都不如宋嵐,並拒絕接受任何反駁。

    “走,回家吧。”

    待宋嵐的講解告一段落,陸湘伸了個懶腰,“騎自行車還是坐我的懸浮車?”

    “還是懸浮車吧。”

    宋嵐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時候不早了,現在正是街頭混混活躍的高峯期,騎車有些不太安全。”

    “好,哎喲——!”

    “怎麼了?”

    “坐久了,腰疼,站不起來了。”

    有了之前的經驗,陸湘裝起可憐來越來越得心應手了,“你快來扶我一把。”

    她在辦公室裏勞累了一整天,腰疼到難以自己走到停車場也很合理吧?

    所以宋嵐剛一拉住她的手,她就順勢往對方身上一靠,相當的心安理得。

    是她想太多了。

    在十七區這種邊境城市,又怎麼可能被以前的老師和同學撞見呢?

    ……………………………………

    與此同時,十七區某處。

    夜幕之下,一場不法侵害正在上演。

    被混混包圍起來的是一個看起來柔柔弱弱的女性,圍着她的混混三人持槍兩人持刀,搭訕的方式彷彿回到了一百年前。

    “小美女,你一個人啊?”

    當然,這是十分鐘前的事。

    十分鐘之後,這些連走路姿勢都格外囂張的小混混整齊地排列在牆壁之前,丟了武器面對着牆壁,雙手高舉過頭頂,其中經驗更豐富些的直接抱住腦袋,蹲進了角落。

    事實證明,不同時代的小混混都具備了共通之處。

    無論是炮灰般的臺詞,還是被逮捕時的模樣。

    不多時,爲首的混混收集齊了所有人的錢包,畏畏縮縮地來到了女人面前,連稱呼都變了,“姐姐,這裏面一共有2000瓦,是我們孝敬伱的。”

    是的,此時此刻,一場不法侵害正在十七區上演。

    五名持械小混混被人搶劫了身上所有的現金。

    見到這一幕,女人也被這些小混混的反應給弄懵了,她根本沒有對這些人動手,只是問了他們一句“你們知道在哪兒能找到陸湘麼?”,然後這幾個街頭混混各個都像是經過了幾十年改造的勞改犯,自己就開始面壁思過又或者乾脆直接蹲地上了。

    “我不要你們的錢,你們告訴我去哪兒找陸湘就行。”

    “姐姐,大家出來混都不容易,我勸你不要斬盡殺絕!”

    遞錢包的混混頭目厲聲道,他們明明都如此配合地上交錢包了,可是對方卻還是不打算放過他們。

    “我是她的老師,這次途徑十七區打算專程來探望她一下。”

    聞言,幾個街頭混混瞳孔一縮,他們彼此交換眼神,怒從心中起,惡向膽邊生。

    事已至此,這事就不是那麼容易能擺平的了。

    混混頭目雙目一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拔出了藏在腰間的手槍,猶如疾風般上膛,然後……

    將裝了一梭子子彈的手槍遞給了女人。

    “什麼都不說了,給個痛快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