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消費系男神 >第245章 沒人比烈哥更懂善良
    搞定古勇,比預想中更輕鬆。

    宴後,古勇開開心心的回到公司,對韓老師那是讚不絕口。

    17.5%,代價確實有點大,可是韓烈快啊!

    否則一旦停工,那損失可不是區區兩個點能搞定的。

    下午,韓烈和劉銘灝去了趟律所,扒拉了一下後續工作。

    “週二上午,咱們去名古簽署代理協議,全權代表名古開啓銘都項目證券化運作,然後依次和信託、券商、銀行、保底機構籤合同。”

    劉銘灝遞給韓烈一大堆文件,一份一份的解釋着。

    “這是我幫你在新加坡創建的信託基金,裏面注入的資產是你未來的核心源頭公司,你慢慢看,不懂的我一點點給你講。”

    信託到底是啥玩意?

    本質上,它是一種法律關係。

    韓烈簡單翻了翻文件,隨口問:“爲什麼設在新加坡?”

    “新加坡保密法允許匿名。”

    韓烈瞬間便懂了。

    “OK。所以注入的核心控股公司是一家註冊在開曼的投資公司?”

    “對!”

    劉銘灝意識到韓烈對法律相當瞭解,於是不再廢話,繼續講。

    “你用信託基金100%控股了一家開曼HL公司,HL在港島註冊了一家烈火控股,烈火又在國內投資了一家外商獨資公司鳳凰控股。

    鳳凰控股則是天空資本的有限合夥人(LP)。

    天空資本正是你在國內的平臺公司,它是一家有限合夥企業。

    天空資本暫時只有兩個合夥人,一個是普通合夥人(GP),叫做韓氏控股,另外一個就是LP鳳凰控股。

    韓氏控股,是你的個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10萬元。

    GP和LP分別佔有多少天空資本的股權,等一下我會根據你的意見調整。”

    專業知識不夠的人,現在大約已經被劉銘灝聊迷糊了。

    簡單講,老劉是在爲韓烈的公司進行頂層架構設計。

    目的是分散責任。

    有限合夥企業,由2個以上50個以下的合夥人共同成立。

    其中,普通合夥人(GP)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LP)則承擔有限責任。

    企業欠外面100億,找不到LP頭上,人家是“有限合夥人”。

    而GP則掌握着企業的全部控制權,哪怕他只擁有1%的股份,依然是絕對的大哥,並且承擔無限責任。

    所以一旦有限合夥企業破產,負債100億,全得去找GP要。

    可問題是,GP可以是一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10萬,那就只承擔10萬的有限責任。

    再多,對不起,我賠不起。

    責任撇清了,那麼,盈利怎麼分到手?

    用實質控股的LP公司鳳凰控股,獲取天空資本99%的收益權,用韓氏控股去承擔GP責任。

    盈利我全拿走,責任我只承擔10萬。

    感覺熟悉不?

    對,賈下週的樂呵呵控股,馬老闆的小螞蟻,都是這麼玩的。

    當然了,在實際操作中,對於社會影響力巨大的案子,法院有很大可能判你一個“財產邊界不清,否定法人人格,同系股東應對公司不能清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採取實質合併方式審理”。

    判決書一下,所有的責任還是要歸併到實控人頭上。

    所以,賈下週不能回國,回來馬上廢廢。

    而解決的辦法正是用一家匿名的國際公司,通過多層控股,隱瞞其關聯性。

    最好最好,再豎起另外一個擺在明面上的靶子。

    現在,明白什麼纔是真正的白手套了麼?

    你做公司的實控人和GP,我用匿名國際公司做LP,公司明面上是你一言九鼎,實際上,我要把盈利拿走很大一部分。

    噯,我還不擔責任。

    講句大實話,06年《合夥企業法》剛修訂完就有不少人這樣玩了。

    一旦出事兒,普通合夥人馬上跑路,誰知道有限合夥人是哪條線上的幽靈?

    而大部分普通人對類似事情的認知,滯後了至少15年。

    金融行業是最早意識到的,同時,更是幽靈亂躥的重災區。

    所以張雪峯勸學生“家裏沒背景長得又不漂亮千萬別去學金融”,韓烈覺得有道理但是堅決不同意。

    確實,學金融的學生如果不是清北復交兩財一貿出身,太難混了。

    但是隻要你肯拼,金融行業能夠學到的東西、提高的見識、開拓的視野,別的行業很難與之相比。

    哪怕你實在混不下去再轉行,提升的思維、能力、認知,都是你的重要財富。

    現在哪個行業都卷,去哪兒混都得拼。

    同樣的時間,在金融行業裏拼命的成長和回報都是最高效的。

    哪個行業最低效?

    純體力勞動。

    可惜,後來金融行業的底層工種基本都被機器替代了,入行的門檻越來越高,所以還是得好好學習,把學歷拼上去。

    ……

    韓烈和劉銘灝又商量了一陣,最終把平臺公司天空資本分成兩份。

    GP是韓氏控股,佔股60%。

    LP是鳳凰控股,佔股40%。

    沒搞得太狠,因爲他不想隱藏太多收入。

    然後,天空資本下屬【魔都衆美投資】,作爲主體去和名古簽署代理協議,公對公,居間費正常報成諮詢收入。

    【衆美】將會是私募基金的發行公司,肯定要帶潘子和劉銘灝玩,具體的股份分配,慢慢再商量。

    未來,如果韓烈想搞點什麼騷操作,風險比較高,那就在天空下面再建子公司,把GP扔出去。

    唔,坑誰好呢?

    潘歌肯定不行,席鹿庭也捨不得,要不然……把餘韻拉過來廢物利用?

    烈哥眼珠子一轉,決定還是得對大柰韻好一點。

    金融渣男想騙人扛雷,不要太容易。

    而且坑餘韻不虧心,只要有錢,她自己都樂不得被坑。

    扒拉明白公司,劉銘灝又開始拉着韓烈算成本。

    “名古總共能給17.5%,潘總那裏要拿走5%,老竇拿走6.5%,銀行你昨天談到多少?”

    “1.5%。”

    “券商?”

    “0.7%。”

    “已經13.7%了,還差什麼?”

    “評估費用、會計費用、律所費用。”

    “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