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九零億萬美元保姆 >第221章 第 221 章
    她的律師也趕緊給她打了電話,要她多買幾份人身保險。一大堆人都給她打來電話安慰她,就連遠在中國的渣爸爸也給她打了電話。

    嗐,沒想到中國對美利堅首都發生的事兒也很感興趣。

    張曉峯憂心忡忡,說美利堅怎麼這麼不安全啊!乖女畢業了還是回國吧,嗚嗚嗚嗚爸爸嚇死了!

    她反而還得安慰爸爸,槍擊事件畢竟是小概率的,她也不能再倒黴第二次吧?張曉峯又問小肯傷勢怎麼樣,嚴不嚴重,中國媒體倒是很如實的報道了,小肯尼思也就住院兩天,週一便出院了。

    渣爸爸現在又是老岳父看女婿的心態了。

    張文雅反思了一下自己最近的舉止,似乎過於依賴約翰了,這樣好像不太好。男人嘛,你要是小小示弱一下他會很高興,自信心爆棚,極大滿足他的虛榮心;但要是你二十四小時都黏着他,他又不會太高興了,會覺得你很煩人。

    更重要的是,你不能表現出缺了他就不行。

    爸爸說的好,男人就是賤,他得到了滿足——不管是哪方面的滿足——就會得意忘形,不再珍視你。她不知道約翰是不是這種男人,但她也不準備真的弄清楚。

    別把男人想的太好。

    回了紐約兩個人都忙了起來,這樣正好。

    回了紐約有另外一個問題等着他倆解決:住在哪裏。

    肯尼思不想讓她繼續住在華爾街公寓,也不想讓她住在上東區公寓,他們現在也不方便住在他的翠貝卡公寓,於是在soho區的一家酒店給她開了一間長包房。

    懂,不願意她繼續住在華爾街公寓是因爲那是查理送給她的;不想她住上東區公寓是因爲距離查理的洛克菲勒公寓比較近(其實已經很遠了),不方便住在翠貝卡公寓是因爲狗仔隊太多。

    總之,想要跟美國王子談戀愛就要對狗仔隊的密切追蹤有覺悟。說實話,一般女孩真的應付不來,也只有女明星可以處之泰然了。

    她能很好的應付媒體,但狗仔隊不是記者,他們總想搞個大新聞,毫無人性,毫無界限,名氣越大他們就圍的越緊,肯尼思不客氣的稱他們爲“禿鷲”,禿鷲是食腐類動物,可以說是形容的很貼切了。

    名人明星跟帕帕拉奇的關係肯定不會很好,但也不能太壞,他們最喜歡激怒你,你要是真的惱火了,比如怒摔相機,等着你的就是訴訟。一般都是私了,賠償狗仔隊一隻新的相機,加一點賠償費。

    狗仔隊可喜歡你給他買個新相機了。

    查理對她說過一些狗仔隊與媒體的關係,媒體離不開這些“自由攝影師”,狗仔隊也離不開媒體,可以說是雙向市場;媒體記者都有自己相熟的狗仔隊,拍到大新聞後都會趕緊通知記者,賣個好價。比如小肯尼思這次“公園被扇耳光”就以二十五萬美元的高價買斷了——沒錯,《紐約郵報》是查理控股的報紙。

    壞透了的查理!

    所以媒體是可以控制狗仔隊的,不過這種“控制”不適用於小約翰·肯尼思,因爲美國羣衆太喜歡他了。

    貝果和吐司都住在她這邊,肯尼思晚上過來過夜,早上和她一起晨跑,喫過早餐之後出去工作。要是有半天空閒時間,他總是跟她在一起。

    她不太清楚他的工作都是些什麼,愛麗絲名單爲她安排的活動大多是演講、參觀一些公益組織,跟各種各樣的組織會面,其實跟卡羅琳的活動差不多,也基本是一位候選人的日常。

    據說,議員的工作更忙碌,他們要深入選區,切切實實的爲選民服務。曼哈頓區已經是美國東岸最繁華、最富裕的城區了,但還是貧|富|分|化嚴重,揮金如土的第五大道、紙醉金迷的華爾街,同樣有擁擠的地獄廚房、破敗的翠貝卡。

    並且也存在未成年入學率不足的問題,很神奇,由於美利堅的法律允許孩子在家上學,導致相當一部分的孩子無法在公立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羅伯特·肯尼思1964年當選紐約州聯邦參議員,當時他的工作範圍很大一部分還是消除美國國內的貧困問題、減少貧困人數、提高教育水平,到了九十年代,這些問題仍然沒有解決。

    年輕人投票率不高跟美國的現狀有很大關聯,年輕女性投票率更低是因爲明白男權社會女性更難,索性躺平。就是今年年輕女性選民登記人數大增,也還沒有超過年輕女性人口的百分之五十。

    這顯然是消極的。

    你不去爭取、不去搶奪該有的權利,就是主動放棄,選票就是你的權利。

    她在《紐約時報》的專欄有固定的一批讀者,一直很受歡迎,她幾乎什麼話題都談,百無禁忌,從墮胎權到性別歧視,從禁|槍到女性參政慾望過低,唯一不談的只有宗教,因爲她不瞭解。

    她在八月談了禁|槍問題,談了性別歧視問題,談了女性參政慾望過低問題。參政從投票開始,女性應以投票來決定誰是她們的代言人、誰會爲她們謀福利;全世界都缺乏女性領導人,而美利堅向來是西方世界的燈塔,更應該爲全世界做出表率。

    女孩們,拿起國家賦予你們的權利,投票吧!

    耶魯法學院的生活緊張有趣。

    教授們上課很愛用實際案件舉例,實際案例包羅萬象,五花八門,有些甚至匪夷所思。

    比如有一個經典案例,發生在1990年,一對居住在新澤西州的夫妻感情破裂,妻子帶着孩子搬到了加州,隨後起訴離婚;丈夫則在新澤西州起訴離婚;妻子在丈夫到加州探望孩子的時候,向丈夫送達了法院的傳票。

    就管轄權的問題,丈夫一路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原因是美利堅是聯邦制,州權很大,跨州案件有個管轄權問題。最後最高法判決,加州法院對此(此類)案件有管轄權。但此案的背後是有關墮胎權的爭論,聯邦最高法只有九名終生制大法官,九名大法官在此案上博弈的是墮胎權,一部分大法官希望通過對管轄權的寬鬆解釋,鼓勵女性搬家到允許墮胎的州起訴離婚;另一部分大法官沒有明確反對,只是說要從以往案例來具體判斷。

    又比如1966年米蘭達訴亞利桑那州案,此案之後,“先告知再行動”成了執法人員辦案的鐵律,“米蘭達警告mirandawarnings”由此而來:“你有權保持沉默,否則你所說的一切,都能夠而且將會在法庭上成爲指控你的不利證據……”

    此案與美利堅憲法第五修正案和第六修正案有關,第五修正案規定:無論何人,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證其罪。第六修正案規定:犯罪嫌疑人在法庭受審時,有權請律師爲其辯護。

    米蘭達是個無業青年,1963年因涉嫌綁架和強|奸女性在亞利桑那州被捕,但警官沒有告知他的權利,米蘭達沒什麼文化,不知道什麼第五修正案、第六修正案,審訊之後全招了。地方法院開庭審理米蘭達案之後,法庭爲他指定了一位律師,這位律師認爲在被告不知道自己的權利的情況下,取得的供詞無效。地方法院判決米蘭達入獄三十年。

    律師於是一路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九名大法官以五比四的投票,裁決亞利桑那州地方法院的判決無效。

    從憲法的角度說,米蘭達案捍衛的是公民權利,跟米蘭達本人是否有罪無關;要求的是執法機關的“程序合法”。

    另外當然是1973年著名的“羅訴韋德案”了,這個案件必定會講到。

    憲法課教授從“7·24國會大廈槍擊事件”說起,說美利堅爲什麼從禁|槍到有條件持槍,是基於“執法機關是懲罰犯罪,而不是保護人民”的角度來的,當然也是有案例的。

    憲法是大課,所有學生都在大階梯教室一起上課,張文雅坐的比較靠前,教授便點名要她說說中國的類似情況,也說說中國的禁|槍法令是如何執行的。

    這周的憲法討論課便是禁|槍是利是弊。

    支持方認爲允許公民持槍可以讓公民能夠保護自己;反對方認爲只要全面禁|槍、非執法人員私下擁有槍|械必須嚴懲,沒有持槍的土壤,公民當然不需要過分擔憂自己的安全。

    張文雅當然支持禁槍:“中國的人口比美國多兩倍,中國可以禁|槍,美國當然也可以禁|槍。”

    “中國怎麼做的?怎麼可以讓人們主動交出槍|支?”

    張文雅想了想,先給他們解釋了中國的“問責制”,如果gover將“禁|槍”作爲“政|績”來考量,便沒有什麼做不到的。

    但美利堅是聯邦制,州權很大,情況很不一樣,想解決禁|槍問題便很難——更別提還有軍|工企業的推波助瀾了。就連聯邦最高法也不願意碰槍|支合法權的案件,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