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和韓婧因爲是當事人,自然被帶回公安局調查具體情況,消防和急救算是白跑一趟,圍觀羣衆因爲沒有看到槍戰也都悻悻然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林玉除了辦身份證之外,這是第一次進公安局,面對這麼大一件事情他擔心自己要負什麼法律責任。要說這事也不能完全怪他,都怪韓婧做事不知道輕重。
即使他有一腔氣憤也不敢在警察面前撒野,相反他還得客客氣氣、規規矩矩聽候警察叔叔的批評教育。
韓婧就不同,自己做錯了事,好像錯的是別人,她自始至終都一副愛答不理、悉聽尊便的態度。
“你能不能端正一下態度,不然我們會有大麻煩的。”林玉見狀輕聲對韓婧說。
“怎麼端正?”韓婧問。
“你不覺得你的態度有問題嗎?”林玉問。
“不覺得啊!”韓婧回答。
“你是不是應該對警察叔叔和氣一點、客氣一點、低眉順眼一點?”
“憑什麼!他們也沒對我這樣啊?”
韓婧的回答讓林玉覺得有點不可理喻,心裏生出的一股怒氣忍不住要提高了說話的音量,但是礙於警察在場,只得忍氣吞聲。
“我口渴了,幫我倒杯水。”韓婧對給他們做筆錄的警察說。
林玉覺得韓婧太過分了,但是警察似乎覺得這是個合理的要求就親自倒了一杯水端來給她。
“水太涼了,要熱一些。”韓婧喝了一口之後把水又遞給警察說。
警察又重新給她倒了一杯水。
“太燙!”韓婧剛喝一口叫道。
“太過分了!”林玉實在看不下去,不再輕聲細語,大聲喊道。
韓婧和警察都被林玉突如其來的高聲嚇了一跳,但也僅僅就是被被“嚇一跳”而已,緊接着警察又重新給韓婧到了一杯溫水。
“喝了水覺得嘴裏有些淡,有沒有零食。”韓婧又提了一個要求說。
“太囂張,太過分了,簡直令人髮指!”林玉義憤填膺說。
林玉對韓婧向警察提的要求看不過去並不是他多麼識大體、陰大義,而是他擔心韓婧這樣胡作非爲得罪了警察,等會警察肯定想着法子整治他們,然後他想到就是手指上被甲木棍、肚皮上被燙烙鐵、屁股上被打板子。
但是這個警察好像對韓婧有求必應,在韓婧問他有沒有零食之後,他確實也出去從別的房間端來了一個水果盤和一個堅果盤。
林玉認真觀察之後,發現韓婧好像和這個警察很熟,她好像是這裏的常客,她到公安局來就像是平時去酒吧、夜店、KTV一樣無拘無束、神態自若。
其實韓婧根本沒有來過公安局,但是她有幾次酒駕被查,被帶到交警大隊好幾次,她認爲反正就是那麼一回事,管它什麼交警大隊還是公安局,既來之則安之,反正根據前幾次的經驗很快就會把她放了的,什麼事沒有。
“你認識他?”林玉指了一下那個警察小聲問韓婧。
“不認識啊?”韓婧回答。
“不認識你敢……”
“但是我認識他領導。”
“領導?什麼領導?”
“局長。”
“公安局局長?”
“是的。”
林玉這時候才意識到自己把韓婧的爸爸沈榮華給忘記了,人家可是副市長,全市領導幹部哪有不認識的,至於公安局局長自然也不在話下,甚至很有可能常常是他的座上賓。
林玉想陰白了這件事也就不太擔心受法律制裁的問題了,這就叫“朝中有人好辦事”,這要是普通人無門無路,沒有這層關係,那真不知道要受什麼懲處呢?
“局長人怎麼樣?好不好說話?”林玉還是有點不放心。
“你可能想像不到局長是誰。”韓婧答非所問。
“局長就是公安局局長唄,還能有誰,再說我也不可能認識他,想像不到也是很正常的事吧。”
“你見過他的兒子。”
“我見過他的兒子?怎麼可能!他的兒子是誰?”
“陳世杰。”
陳世杰是韓婧的前男友,林玉第一次見到韓婧就是假冒她的男朋友去參見他的婚禮,林玉當時聽韓婧說過他,但是林玉對他興趣不大,對他印象甚微,幾乎都快忘記這個人的存在了。
“什麼亂七八糟的。”韓婧不滿說。
“但是現在你就不能叫他公公了,那樣他就成太監了。”
“真是把無聊當有趣。”
“無聊嗎?我覺着就不無聊。”
“我看我還是叫你公公好了。”
“承受不起,叫老公就好了。”
林玉和韓婧輕鬆地開着玩笑,一開始的緊張、慌張、驚恐都一掃而空,好像公安局真的成了酒吧、夜店一樣,給他們做筆錄的那個年輕警察,聽他們打趣也是一臉無奈,筆錄也是草草了事。
對林玉和韓婧的最後“宣判”沒有實質性處罰,只是個“批評教育”,而且在得出這個結果之前,他們把給他們的果盤和堅果盤裏的東西都喫光了,還給人家提意見說水果不夠甜,堅果不夠香。
“你跟公安局長都這關係了,你爸又是副市長,怎麼我們還能落得個‘批評教育’呢,是不是故意爲難你?”林玉見風使舵、狗仗人勢說。
“你以爲公安局真是誰家開的啊,鬧出這麼大的動靜不需要有個交代嗎?”韓婧說。
“還不是因爲你在電話裏製造你出事的假象。”
“我跟你開個玩笑,讓你過來陪陪我,誰知道你想象力那麼豐富。”
“我不是擔心你的安危嗎?”
一句“我不是擔心你的安危嗎”讓韓婧心裏甜如喫蜜,女人就是這樣,喜歡聽這些虛頭巴腦的話。
兩人剛走出公安局門口,就看見韓婧的爸爸沈榮華,他神情嚴肅、氣場十足、深不可測,韓婧和林玉都沒想到他會來,林玉想難道他是來撈他們的?雖然結果是他們不用撈,但是那個什麼“批評教育”他還是可以出一點力的,畢竟是副市長,來一趟不做點成績說不過去,公安局長不給他個面子也說不過去。
林玉心裏正要感概生在官宦人家就是好,官官相護真是自古以來的優良傳統,不料沈榮華卻出言對韓婧一頓訓斥,不過林玉也能理解,“打自己孩子給別人看”嘛,先訓斥一番才能自然而然地轉向幫她跟公安局長講人情、看面子、提要求。電視劇裏的達官顯貴說起話來都是這個腔調,都是這種策略。
“老陳我對韓婧的處理很不滿意。”沈榮華見到公安局長陳建國時說。
“你就別倔了,雖然婧婧對正常的警務工作構成騷擾,但是並沒有產生嚴重後果,‘批評教育’合情合理。”局長陳建國說。
“是合情合理了,但是不合法,你是公安局局長,你知道正常該怎麼處理,不能因爲她是韓婧就手下留情了。”
“這真不是什麼大事,你何必這麼較真呢?”
“誰叫她是我沈榮華的女兒呢?”
“老沈我跟我你說,我對婧婧那是視如己出,你忍心她喫苦受罰我可不忍心。”
“老陳你以爲你那是對她好呢,你那是害她,也是害我。”
兩個人爭執了很久,沈榮華心意已決,無論如何要對韓婧從嚴治罪,陳建國知道拿他沒有辦法,只得照辦,林玉和韓婧又被重新“宣判”拘留四天,罰款200元。
韓婧自然不滿她爸多管閒事,她跟林玉說她爸從來就只顧自己的臉面、名聲,哪怕是妻子、女兒,只要稍微影響了他的名聲,就能看出來他有多冷血、無情。
林玉也搞不懂沈榮華這個人,就算自己不爲女兒說情也不應該要求給她加刑啊,他到底是腦袋有問題,還是他是個聖人?
經過這件事韓婧對她爸爸的記恨自然有增加了一分,林玉倒是無所謂,雖然已經拘留了,但是執行起來還是有些特權,沒有任何管束,公安局內自由活動,和警察聊天打牌,再說有喫有住,雖然喫的不是很好,住的木板牀硬了點,但是隻短短四天算是體驗生活了。
韓婧也因爲有林玉陪她,也覺得這不是一件不可忍受的事情,反倒兩個人有了更多的時間如膠似漆、卿卿我我,好不快活。
他們的拘留生活因爲相對輕鬆,所以四天時間很快就過去了,林玉被拘留四天,過了週末該上班也沒法子去,事先也沒來得及請假,因此一釋放林玉就去上班了。
林玉上班去了,韓婧變成了“孤家寡人”每天只能一個人無聊地喫喝玩樂、揮金如土、花天酒地,真是讓她百般無奈、痛苦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