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出去玩,要麼是柔風甘雨、煙波縹緲的江南水鄉,要麼是千里冰封、萬里雪飄的北國風光,邊塞大漠是很少來的。
但不管多麼不喜歡風沙,也必須承認大漠黃沙的寥廓壯美。
投筆從戎的文人騷客至此,靈感來了,揮毫潑墨,便是傳世名篇。
若說形容大漠風光,最經典的莫過於王摩詰的“大漠孤煙直,長河落日圓”,但呂雲澄卻更加喜歡詩聖的“落日照大旗,馬鳴風蕭蕭”。
不僅是因爲築基的武功來自於鐵血大旗門,還因爲……好吧,就是因爲這個原因。
黃沙大漠很壯美,但喫沙子可就難受了。
呂雲澄少見的換下了最喜歡的紫袍和白袍,換上了一套“沙漠套裝”。
可惜的是,大漠裏既沒有龍門客棧,也沒有精絕古城,連沙漠行軍蟻都看不到。
呂雲澄這種喜歡享受的人,自然不會去鳥不語花不香雞不飛狗不跳兔子不拉屎的黃石鎮喫沙子,尋了一處比較大的綠洲,在最舒服的一家客棧住了下來。
……
黃昏,落日。
呂雲澄坐在客棧外的一塊打磨的極爲光滑的大青石上,欣賞黃昏時的大漠。
落日、黃沙、孤煙、馬鳴,還有客棧內的喧鬧,構成了一幅精彩絕倫的圖景。
每觀看一刻鐘,呂雲澄就喝一杯酒,不知不覺間,繁星已經爬上了夜空。
呂雲澄沒有回去睡覺的想法,甚至除了喝酒的時候,一動也不動,就好像一座能夠喝酒的石像。
若是隻看背影,怕是真的會把呂雲澄當成雕塑。
一個人慢慢的靠了過來。
慢的就好像一個耙耳朵在夜歸時走回妻子的閨房一樣,又輕,又緩,小心翼翼,生怕發出一丁點聲音,恨不得把鞋子都脫掉。
可他偏偏要穿着一雙很重很重的靴子。
精鋼打造,數十斤重。
任何人穿着這樣一雙沉重的靴子,都很難走的這麼輕、這麼緩。
更何況,穿着這雙靴子的,是一個體重超過三百斤的大胖子。
這個人又高,又大,又壯,又肥,卻又偏偏輕如蝴蝶。
這個人肥頭大耳,一臉笑眯眯的樣子,看起來好似彌勒佛,實際上比惡鬼還要兇狠。
這個人就是江湖中最新崛起的殺手——大鼓!
他的肚大如鼓,他的呼吸聲如鼓,甚至連他的人都好像一個鼓一樣。
大鼓並沒有打攪呂雲澄,只是把身後的包裹攤開,露出裏面的東西。
一大塊滷牛肉、兩隻燒鵝、十七八條叉燒肉、一整隻烤乳豬、三四十個包子、七八十塊豬油冰糖千層糕。
胖子總是貪喫的,任何一個胖子面對這些美食都會忍不住。
可大鼓偏偏忍住了。
因爲他知道,自己已經不能再胖下去了。
眼睛看着,鼻子嗅着,卻能忍住不喫,大鼓的忍耐力,比他的輕功更加可怕。
過了半個時辰,呂雲澄酒罈空了,終於看向了大鼓:“這麼好喫的東西,你爲什麼不喫?”
“吃了會長肉!”
“那爲什麼不好好收着?再好的東西,被風沙吹了這麼久,也全部都浪費了。”
“有趣,你是來殺我的麼?”
“是。”
“你知不知道我是誰?”
“不知道。”
“你爲什麼還不動手?”
“我沒有找到破綻,而且,我希望你做一個飽死鬼。”
“也是,做什麼鬼都不能做餓死鬼,因爲餓死鬼連閻羅王都不收,看在你說話這麼有道理的份上,我允許你做一個飽死鬼。”
呂雲澄緩緩起身,道:“這是你最後一頓,想喫什麼就喫什麼吧。”
大鼓本來想冷笑,卻猛的看到呂雲澄左手邊的劍匣,頓時變得好似一隻被勒住脖子的肥鴨,眼睛甚至要瞪出眼眶。
他在呂雲澄的右邊,而劍匣在左手邊,剛好被呂雲澄擋住,完全沒有注意到。
最關鍵的是,江湖人都知道呂雲澄白天紫衣晚上白衣,從未換過別的衣服,大鼓自然不會想到眼前這人竟然是呂雲澄。
“你也可以試試能不能逃跑。”
呂雲澄轉身走入客棧,大鼓沒有跑,而是好似瘋了一般,抓起烤乳豬,不顧上面的塵土,大口大口的啃食。
他雖然是江湖中最有名的殺手之一,但也不覺得可以從呂雲澄手中逃脫。
與其被人貓捉老鼠的耍弄,不如痛痛快快喫一頓,然後見識見識呂雲澄的無雙神劍。
過不多時,呂雲澄酒足飯飽,剔着牙出了客棧。
大鼓已經啃完了烤乳豬和燒鵝,叉燒肉和豬油冰糖千層糕也吃了七八塊,喫的滿嘴流油。
“喫飽了?”
“喫飽了,多謝你給我這個機會。”
“那就動手吧,讓我看看江湖新晉的頂尖殺手有什麼本事。”
大鼓長長的呼了一口氣,剛剛喫下的食物好似燃油一般在體內燃燒,化爲澎湃的掌力轟擊而出。
順風出掌,掌力和風力疊加在一起,再加上三百多斤的體重,大鼓的名氣也算是名副其實。
呂雲澄左腳向前邁了一步,右臂畫了一個圓弧,一掌推了出去。
掌力帶動周圍的氣流和沙塵,逆風讓空氣的震動變得更加劇烈,形成一聲更恢弘、更霸道、更威嚴的龍吟!
亢龍有悔!
“轟!”
兩道掌力對轟在一起,大鼓的掌力好似紙糊的一般被撕成粉碎,霸道的掌力順着手臂經脈衝入奇經八脈、五臟六腑。
風煙散盡,大鼓的屍體倒在了地上。
砰!
漫天煙塵。
三百斤的胖大身子摔倒在沙坑裏,當然會激起漫天煙塵。
這是一個非常正常的事情,沒有煙塵纔不正常。
有煙塵很正常,但煙塵中藏着一隻小老鼠,那可就太不正常了。
一把漆黑的匕首從煙塵裏爆射而出,筆直的刺向呂雲澄的心口。
不,不是一把,是五把。
五把匕首從風沙中席捲而出,藉着大鼓的胖大身子作爲掩護,一同對呂雲澄發動了絕命刺殺。
“鏘!”
淚痕劍彈出劍匣,落入到呂雲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