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漢第一太子劉盈 >第0376章 屯耕朝鮮?
    “餘子?”

    在‘移民朝鮮詔’頒佈後的短短一個多月之後,於未央宮收到消息的劉盈,便被這好似憑空出現的羣體嚇了一跳!

    就連入宮彙報此事的丞相曹參,言辭間也帶上了濃濃的驚詫,和駭然。

    “然。”

    “自陛下頒詔,勸無地之民遷居朝鮮,凡天下各地,自舉而從者不下百萬!”

    “其中,尤以齊、楚、淮南等地爲重;便是關中,亦有自請往遷朝鮮之‘餘子’,不下二十餘萬之多······”

    面色鄭重的道出此語,曹參也不由將身子坐直了些,眉宇間,寫滿了大戰在即般的凝重。

    而在御階之上,少年天子卻是一陣漫長的失神之後,悠然發出一聲長嘆。

    “餘子······”

    “餘子·········”

    神情木訥的發出一聲呢喃,劉盈也不由苦笑着低下頭,暗自思慮起來。

    餘子,顧名思義:多餘的子女。

    準確的說,是多餘的兒子。

    要想搞清楚‘餘子’是個什麼羣體,那就不得不提到漢室鼎立之後,擬定的一項革命性法令。

    ——分門別戶令。

    漢室鼎立之後,太祖高皇帝劉邦深刻的意識到:對於郡縣制爲主的中央集權整體而言,最大的不穩定因素,就是尾大不掉的地方豪強勢力。

    爲了遏制這個勢力,劉邦也在漢室鼎立之初,下達了一系列針對性極強的法律條令。

    首當其衝的,自然是享譽古今中外,爲後世人所熟知的‘噶韭菜’原始版本:陵邑制度。

    即:自漢天子繼位之日起,皇陵便開啓建造工作,與此同時,皇陵附近的陵邑,也會同時,甚至早一步開始建造。

    而在陵邑建造完成之後,便是每年一次,且無限期的‘強遷天下豪傑入關中,以實國本’。

    說白了,就是藉着‘給天子守靈’的名義,將地方豪強,以及可能發展成豪強的大宗族強制遷移入關中、天子腳下,以此杜絕任何大家族發展成豪強、門閥,乃至世家的可能性。

    以陵邑制度,遏制大宗族向門閥、世家進化的可能,那從小家庭到大宗族的進化,漢室又是怎麼遏制的呢?

    答案,就是那條革命性的法令:分門別戶令。

    在歷史上,分門別戶令,也被稱爲‘高祖始傅律’,被包含在《漢律》之中,單獨爲《傅律》一篇;

    而在這篇法令中,漢太祖高皇帝劉邦規定:無論是尋常農戶之家,還是元勳功侯、朝臣貴戚,在戶主的直系男性血脈到達‘始傅’的年紀,即十七歲的法定納稅年紀之後,就必須強制性分家。

    用後世的話說,就是把戶口本單獨拿出來,自己成爲戶主。

    但這樣的‘分家’模式,也有一個弊端。

    ——既然是要分家,那家族財產的大頭,肯定是要由具備繼承權的長子、嫡長子們擁有;

    且長子、嫡長子等具備直系繼承權的羣體,也並不包含在‘分門別戶令’之內。

    這樣一來,問題就出現了。

    我作爲一家之主,肩負着家族延續、宗祠繁榮的神聖使命,那我就必須保證:我這一帶積攢下來的財富,要儘可能最大限度的交到繼承人,即長子手中。

    而對於那些必將會分門別戶,三代之後就形同陌路的庶子、幼子,‘我’並不捨得給他們分太多家產。

    所以,‘我’大概率會把田、宅、鋪等固定資產全部,起碼是絕大部分留給長子,只給幼子們分一些錢糧細軟,讓他們自謀出路。

    在這樣的行爲邏輯下,‘餘子’這個羣體,也就應運而生。

    餘子,從來都不分家世、出身,無論是農戶之子、商賈之子,亦或是豪強高門之後,只要是‘非嫡非長’,就必然會迎來成爲‘餘子’的那一天。

    差別僅在於:農戶出身的‘餘子’,可能會把父母給自己的錢財短時間內花光,然後流落街頭,混跡於‘遊俠’之列;

    商賈出身的‘餘子’,則會從父親手中,得到一筆相對不菲的‘分家費’,而後以此爲本錢自立門戶,艱難創業;

    至於豪強、貴族子弟,倒是比前二者幸運得多。

    ——作爲高門之後,這些人即便是‘餘子’,也大概率能得到家族小部分的不動產,以及相當龐大的錢財;

    所以這些人的選擇面,無疑就比前二者寬了很多。

    如果有本事,那可以用老爹給的錢做生意,富甲一方;

    亦或是買官入仕,成爲一名‘貲郎’,謀求仕途;

    又或者,拿這筆錢買幾百上千畝田,再找些佃農,成爲一個小地主;

    若沒本事,也完全可以原地躺平,坐喫山空,無憂無慮的過上一生。

    而這三類‘餘子’羣體,無一不是漢室嚴防死守,恨不能趕盡殺絕的‘不穩定因素’。

    ——遊俠、商賈,以及:準豪強!

    沒錯。

    這些出身名門望族的‘餘子’,就是最具有成爲地方豪強潛力的羣體。

    這些人無論是爲商做賈,還是兼併土地,又或是‘坐喫山空’,都會對漢室的統治造成威脅。

    最主要的是:這些出身名門,具有開闊眼界的‘二代’們,所能發揮出來的破壞力,往往不是農戶、商賈之後所能比擬······

    所以實際上,漢室奉行的陵邑制度和分門別戶令,本質上,就是主要針對這些出身名門望族,又手握龐大社會資源的‘二代’們。

    先是分門別戶令,將這些高門之後從家族的庇護中拉出來,使其‘形單影隻’;

    之後便是陵邑制度,將那些展露出‘野心’的刺兒頭遷入關中,以皇權強行鎮壓;

    與此同時,再輔以全方位、無死角的仇視、蔑視商賈的社會風氣,得以將這些封建時代的社會不穩定因素,盡數扼殺在搖籃之中。

    但過去,對於遊俠、商賈、豪強這三個羣體,漢室卻並沒能具備‘全部消滅’的能力。

    ——豪強子弟,可以用‘分門別戶令’‘陵邑制度’壓制;

    ——商賈之後,則是以整個社會風氣去鄙視、打壓;

    但遊俠羣體,卻始終沒有得到有效治理,哪怕是將一地遊俠殺光、屠盡,這個羣體也總是會如同雨後春筍般,在極端的時間內‘捲土重來’。

    針對這個問題,劉盈也曾思考過:遊俠衆的本質,究竟是什麼?

    而今天,劉盈才終於找到了這個問題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