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漢第一太子劉盈 >第0213章 還是有點冒險了啊···
    “——朕聞古之聖王,多有與民爲善之舉。

    堯觀民農耕不得時、作不得足獲,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

    舜得位而生民疾苦,乃令禹治水,任賢舉能,釐清吏治,內修私德,與天下安和;

    禹得舜任而治水,更三過家門而不入,方使水患得休,生民得安。

    朕本布衣,潛豐沛而爲楚民,後天下苦秦愈久,朕方順天之命而興義兵,挾天下之共望以討暴秦。

    雖朕之德,不及堯舜聖王之十一,亦不敢於生民之計有片刻或忘。

    幸太一眷拂,先祖庇佑,又朝堂公卿效命、百官襄助,使朕得施仁善之政,以與民休養生息。

    雖民偶有米不果腹、服不遮寒,然父母親長得宅可居、妻兒子嗣得田可作,各得其樂,以稍享天下之太平。

    自立漢祚,距今凡近七載,朕無不戰戰兢兢,唯恐所觀有謬、所行有失,亦或偶爲之政,誤殘天下生民。

    爲使民衣食得着、居養得安,朕更賜民以田、爵,制十五取一之稅、戶入一算之賦,方心稍安。

    後觀天下錢制之雜,使生民用之不便,又朝中公卿爭相諫議,得朝議之共允,朕方詔令少府,鑄漢錢半兩與民便宜,更許民私鑄,以使民稍得鑄錢之利。

    然朕一時不查,本與民便宜之善政,今竟爲亂臣賊子二三人竊以爲殘民之器,以劣、莢之錢亂錢制,民自苦而不能言。

    更朕欲使民各得鑄錢之利,亦爲此賊二三所阻,使民聞錢變色,而面不見笑顏。

    《尚書》雲:是彝是訓,於帝其訓。;凡厥庶民,極之敷言,是訓是行,以近天子之光。曰:天子作民父母,以爲天下王。

    朕順天命而除暴秦,應天命而立漢祚,作天下民父母,以爲天下王,今知此賊子殘民之事,不敢視之而無有所舉。

    令:禁民私鑄錢;凡未得少府之任、聘而私鑄錢者,盡沒其已鑄之錢、未用之銅;

    主謀坐死、從謀發邊;爲人傭而鑄錢之匠、力,完爲城旦;

    凡所治之地現民私鑄錢,不足百錢,免縣令之職;逾百錢,縣令坐死,餘有秩之官、吏流千里;逾千錢,郡守免職而發廷尉,從重罪之;逾萬錢,廷尉、內史、丞相共查而自省,朕亦當沐浴齋戒,思過三日,以省己之無德。

    又今,已鑄得之錢,各有輕重參差,更故列國之錢雜者甚。

    令:凡錢者,皆當形外圓而內方,色銅黃,徑當足半寸,孔徑不得逾錢徑之半;錢重當足面文。

    凡不如此令者,皆非錢;不得行於市,不得用之以爲口賦,而入少府內帑。

    凡朝堂有司、地方郡縣,亦不得收、用不如此令之劣錢;違者奪勞半歲,職左遷一級。

    昔,三皇五帝臨世,而天下安泰,生民安樂;今朕得立漢祚,雖自知己之無德,亦當時而省不足,法效聖王之舉······”

    ······

    將手中竹簡上抄錄的詔書默唸而出,劉盈只呆愣許久,久久未能從思緒中回過神。

    而在劉盈身前,呂釋之則是一副喜形於表的激動神情,只強自安耐着心中激動,將略帶試探的目光,緊緊鎖定在了劉盈的面容之上。

    “呼~”

    不知過了多久,劉盈才緩緩吐出一口濁氣,勉強將心緒拉回了眼前。

    劉盈心中自是明白:這樣一封文縐縐,甚至有將近三分之一的內容都在‘引經據典’的詔書,必然不是出自老爹的原創。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應該是劉邦草擬了幾點中心思想,如禁民私鑄錢,以及‘錢’的判斷標準之類,而後便扔給了宮內的尚書郎們,拿去潤色。

    等劉邦淺顯直白的話語,在尚書郎們的筆下帶上了一些嚴肅的氣息,便算是初步擬得‘草稿’,拿去給丞相蕭何過目。

    待蕭何再稍行修改整補,拿去給劉邦過目,君臣二人都表示‘可以頒佈’之後,再將這份最終版本的詔書拿去抄拓,一式三份。

    再然後,劉邦、蕭何二人在這三份一模一樣的詔書之上,分別蓋上天子印璽和丞相印,這纔算宣告完成。

    而這三份詔書,會有一份留在石渠閣作爲備份,另外一份則留存於丞相府,作爲‘預防矯詔’的第二道保險。

    在前兩份詔書分別被留存於石渠閣、丞相府,以作爲備份之後,第三份詔書,纔會正式頒佈。

    有了這樣三道程序,‘矯詔’這種可能性,就可以被降到最低。

    如果某人從懷裏逃出一張絹布,就說這是天子詔令,那也非常好分辨。

    ——拿着這份真僞難辨的詔書,看看石渠閣和丞相府有沒有備份。

    如果都有,那就意味着這確實是天子詔;可若是其中一個地方沒有,那就可以被判定爲:矯詔。

    若是石渠閣有備份、丞相府沒有,那這份詔書的合法性,就不會被外朝所承認。

    若是丞相府有備份,石渠閣卻沒有,那就更嚴重了。

    ——一份天子詔,在丞相手裏有備份,在天子手裏卻沒有?

    如果真的發生這樣駭人聽聞的政治事件,那整個中央朝堂,三公九卿不死個十來號人,這事兒就根本不可能結束!

    而在這樣的三份詔書中,重要性最低的,無疑是第三份,即正式發佈的那一份。

    如果是針對個人的詔書,如封賞、調任等,那詔書自然是交到受詔人手中;

    若是如這份詔書般,發行天下的政令,則是將原詔張貼在長安,並讓朝堂有司抄錄拓本,以分發到天下各地。

    便如此刻,劉盈拿在手中的竹簡,便是朝堂特意將詔書抄錄了一份,並在天子劉邦、丞相蕭何二人的‘默認’下,快馬送到了劉盈手中。

    只不過,看着竹簡上那一個個看似隨意,實則卻內有乾坤的用詞、用句,劉盈的心中,只悄然涌上了些許愧意。

    ——按理來說,如果不是劉盈開口,甚至半求半逼着蕭何,去同天子劉邦商量,那這樣一份可能讓劉邦威儀受損的詔書,其實是沒有太大的出現必要的。

    原因很簡單: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劉邦能頒佈詔諭,強行給三銖錢賦予半兩,即十二銖的面值,但劉邦不可能通過任何方式,強行維持三銖錢在市面流通。

    就好比過去幾年,關中百姓明知天子有令:不得拒收漢半兩,可少府堆積如山的莢錢,依舊是一分錢也沒花出去。

    爲什麼?

    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