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靈墓陳俊儒郭志蘭 >第1121章
    我和虞卿下樓的時候,賴醫生和賴夫人已經坐在沙發裏了,見到我和虎子下來,屁股都沒擡起來,只是一伸手說:“請坐。”

    很明顯,這是看不起我們啊!

    虎子是個眼睛裏不揉沙子的人,他打着哈欠說:“不坐了,我有話就直說了,答應給我們的三萬美刀啥時候兌現?要是不想給也行,我們就不打擾了,打道回府。”

    賴醫生說:“我們慢慢談,不要這麼着急。”

    我說:“您有話就直說,我們都不是那種磨磨唧唧的人。來之前虞卿都和我們說好了,見面先給三萬美金,出海的話有三百萬美金的活動資金。虞卿,你是這麼說的吧。”

    虞卿說:“這畢竟不是小數目,怎麼能這麼草率呢!”

    我一聽樂了,我說:“確實不是小數目,你們打算籤個協議還是搞個儀式?”

    賴醫生這時候笑着說:“我這裏確實有一份協議需要你們看一下,只要你們同意,我立即就支付你們這次的酬勞。錢不是問題。”

    說着,他一伸手拽過來一個皮包,從裏面拿出來一份打印的協議,雖然是繁體字,但是還能看得懂。這裏麪條條框框有些多,都是那種晦澀難懂的法律用詞,我看的很仔細,基本還能理解。最關鍵的一點我不認同,我說:“虞卿可沒說您也跟着去。”

    賴醫生說:“我不可能把錢交給你們就不管了,畢竟這是一筆大投入,我必須親自去才放心。”

    我說:“您去也不是不行,但是你這協議裏說是僱傭我們保障你的安全。我們對你的安全負責,這我不接受。我不對你的安全負責,我不是你請的保鏢。”

    我把協議往茶几上一扔說:“說白了,你跟着去是你的個人行爲,你的死活,我們不負責。你要是跟着去,只能是我們互相扶持,互相幫助,成爲好同志。而不是我們成爲你的手下,明白嗎?”

    賴夫人說:“我們花錢請你們辦事,自然我們就是老闆。誰出資誰說了算,這是規矩。”

    我說:“我的規矩不是這樣的,你們出錢,我說了算。你們也可以另請高明,我們就不打擾了,告辭。”

    我對虞卿說:“你還是送我們離開這裏吧,先回臺北。”

    虞卿說:“你們再考慮考慮吧,賴醫生要跟去也是人之常情。”

    我說:“確實是人之常情,但是我不喜歡做別人的手下,你應該知道我是什麼人。”

    賴醫生說:“只要你簽了這個協議,我們可以把酬勞改成五萬美金。”

    我說:“不,是你先給我們每個人三萬美金,協議簽訂之後,再給我們三百萬美金作爲幫你尋找遺失在孤島神廟裏的孩子的活動資金,我們具體買什麼船,僱誰當船長,都和你無關。你願意跟着的話,我會盡量照顧你,但我們不是上下級關係,是合作伙伴關係,你懂了嗎?”

    虎子說:“玉面狐狸,當初你說的就是這麼個意思,不然我和老陳也不會過來賴醫生這裏,看來事情不是你說的那樣,這不是耽誤我們的寶貴時間麼!”

    虞卿在一旁用手扶着額頭不說話,看得出來,她現在就覺得很尷尬。

    人和人相處,不到辦大事上永遠看不出對方是什麼人。也許平時這個賴醫生表現的慷慨大方,表現的光明磊落。但是現在到了讓他出錢的時候,他變得謹小慎微。

    謹慎一點是沒錯,關鍵是看對誰啊!我和虎子可是武定國推薦過來的人,武定國是可是賴醫生的親姐夫。難道這點信任都沒有嗎?我也看出來,這個賴醫生是個非常喜歡錢的人。身爲一個醫生,賺得可都是患者的血汗錢啊!

    虎子說:“我看算了吧,這協議籤不籤的沒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