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我真不是嘴炮巨星啊 >第55章 選擇經紀人
    多西傷病停賽期間,除了刻苦訓練,還拍板了一件大事。

    他爲自己簽下了一個經紀人。

    NCAA球員是不能和經紀人正式簽約的,所以,準確的說,他是爲自己的公司簽了一個經紀人員工。

    雖然他的星跡體育文化公司本身就是體育經濟公司,但說來慚愧,目前公司裏一個有證的經紀人都沒有。

    說的更直白一點,這是一個標準的皮包公司,整個公司的員工只有自己的老爹和表哥湯姆。

    奧,對了,還有一個外聘的私人訓練師王維德。

    老爹已經正式從雷曼兄弟的下屬公司離職了。

    當然不離職也不行了,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總不能給資本家陪葬吧!

    賦閒在家的老爸實在沒有什麼選擇的餘地,這年頭經濟不景氣,工作不好找。雖說兒子不怎麼靠譜,但總不會坑爹吧!於是他就稀裏糊塗的成爲了這家名爲星跡體育的CEO。

    多西對此的評價是,這是老爸這輩子做出的最佳投資!

    但當CEO入職以後,他發現原來兒子真的能坑爹啊!

    星跡體育,沒有辦公場所,沒有員工,沒有業務,是一家“三無”公司!

    如果不是公司的賬戶上躺着幾百萬美元的資金,新任的CEO同志真要報警,說自己被親兒子給騙了!

    多西的資金是非常充足的,他以湯姆做爲白手套,通過博彩賺到了第一桶金,之後又趁着股市即將風雲激盪的前夕,趁着前世的記憶加了槓桿低買高賣,狠狠地賺了一筆。

    這些錢都是通過離岸公司操作的,與現在的星跡體育沒有半毛錢關係。所以老爹除了感慨中國投資人人傻錢多外,也看不出其他端倪了。

    多西之所以搞這個星跡體育經紀公司,本意並不是想賺錢,畢竟憑着前世的記憶,來錢的門路實在是太多了。

    一方面,他是不想讓老爹賦閒在家,幫他解決個工作問題;更重要的是,他想用自己的公司簽約自己,自己掌控未來的職業生涯。

    還有一點,這事關他未來的人生規劃。

    他有一個大計劃!

    當然,現在還只是個想法雛形,具體怎麼操作,詳細的步驟規劃,還有待進一步的完善。

    要簽下自己,首先要做的是得有個NBA註冊經紀人。

    之前,湯姆一直鬧着要簽下堂弟,但其實,他根本沒有經紀人資格。

    他所謂的“簽約”,不過是當個二道販子,先把多西的賣身契捏在手裏,然後待價而沽,賣給NBA的註冊經紀人。

    法律概念上面來講,體育經紀人是指在各類體育活動中從事居間,行紀,代理等經紀業務並從中收取佣金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

    說白了,體育經紀人其實就是受運動員委託,幫助他們處理日常事務的中間人。

    按照美國四大職業體育運動協會的要求,體育經紀人必須要在協會註冊後纔有資格代理運動員的合同談判。

    要成爲註冊的體育經紀人頗爲不易。

    首先要通過體育經紀人資格審查和考試,經紀人必須精通法律法規和職業聯盟的各項規章制度,很多州要求體育經紀人註冊時必須持有律師執照。

    在申請註冊體育經紀人的同時,申請人還需要在註冊機構指定的銀行存入一定的保證金,經紀人在日後的操作中一旦違約,註冊機構將會從其銀行保證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作爲罰款;之後經紀人還必須立即在銀行內補足保證金,否則將被吊銷經紀資格。

    也就是說,一個合格的經紀人必須得有證,有知識儲備,有身份,還得有錢。

    但有了上述幾樣東西,並不能保證你成爲一個優秀的經紀人。

    因爲優秀的經紀人還有最重要的一樣素質,那就是得會經營!

    經紀人的工作職責聽起來像是個服務員,但其實本質上是商人。爲球員提供服務是次要的,關鍵是得籤個大合同,賣出個好價錢。

    經紀人和球員是一條繩子上的螞蚱,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球員賺的多,經紀人抽成就多,球員賺的少,經紀人也就沒飯喫。

    勒布朗·詹姆斯和凱文·杜蘭特的前經紀人古德溫就是一名賺大錢的高手。

    他幫助詹姆斯和耐克簽下7年9000萬合同,杜蘭特也拿下7年6000萬合同,緊靠工資抽成,他就在兩位巨星身上賺了600萬美元。

    但相比於成功的大合同,更多的是失敗的例子。

    比如易建聯的經紀人丹·費根,在易建聯被雄鹿選中後,他竟然慫恿球員不要去密爾沃基,最終拖了一個多月才妥協。在談判中還堅持要將“保證主力位置”寫進合同,看似賺了便宜,但僅一個賽季後阿聯就被交易出去,沒了好的發展前途。

    再比如,後來火箭隊的莫泰尤納斯。

    2016年莫泰合同到期成爲了一名受限制球員,火箭綜合考慮後給莫泰遞出了一份4年3500萬美元的合同。

    恰逢16年正是新的電視轉播協議生效的時候,聯盟中各種高薪合同滿天飛,於是在經紀人的慫恿下,莫泰和火箭隊使起了拖延大法,想索要高薪,最終火箭失去了耐心,放棄了匹配權,讓莫泰成爲了一名自由球員。最後備受質疑的莫泰沒能再獲得一份心儀的合同,直到17年一月份才與鵜鶘達成了一份底薪的合約!

    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搞砸了一筆生意之後,經紀人的世界很殘酷,往往就沒人會再用你了。

    NBA有450餘名註冊的經紀人,但真正手裏有球員的經紀人只有100人左右。

    他們中的大佬僅靠喫旗下球員們4%薪水的提成,就可以賺的盆滿鉢滿,更不用說,商業代言合同他們可以抽成10%-20%。

    當年喬丹的經紀人大衛·法爾克僅靠着AirJodan的球鞋就賺了5000多萬美元!

    但很多經紀人卻連溫飽問題都解決不了。

    且不說手裏一個球員也沒有的光桿司令們,就是手裏面有一兩個邊緣球員,可能也不夠經紀人喫飯的。

    按照NBA的規定,經紀人只能從球員身上拿到工資的4%或者以下。好的經紀人會拿到3%-4%,但是普通經紀人一般只能拿2%左右。有時候爲了搶新人,甚至還有出價拿過1%的。

    也就是說,一位新秀球員如果年薪在200萬左右,他的經紀人只能拿到2萬的年薪,在美國刷盤子也不止這個價,基本屬於精準脫貧的扶貧對象了。

    喬伊·多西把選擇經紀人的重任交到了父親和湯姆的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