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萱一下就坐了起來,她驚訝的問道:“你喜歡他六年了?”
林焉又點頭,“對呀,六年了,他演過的電影跟電視劇我全都看過,他唱的歌我也全都會唱,他喜歡什麼東西,我也知道,他不喜歡的東西我也知道。”
這讓秦萱非常的震驚。
喜歡一個人六年本來就已經是懶得,她竟然連他的愛好,連他拍過的那些劇,竟然全都看過!
這不止得有毅力,還得有勇氣啊。
“你真的太厲害了,我從來都沒有見過哪個女孩能像你這樣的。”秦萱道。
林焉笑着說:“不不不,秦小姐,那些很多喜歡商哥的粉絲們喜歡了他很多年,反正大部分的粉絲都跟我是一樣的。”
“但是你成功了,不是嗎?”秦萱笑吟吟道,“你可以去追我哥,我哥他都已經快三十的人了,還沒找到對象,我爸跟我非常的着急,我哥還讓我給他介紹呢,你說他真是的,身邊明明就有這麼一個優秀的異性,怎麼還視而不見呢?這不是暴殄天物嘛?”
這些話,聽得林焉的臉都紅了起來。
她真的非常容易害羞。
只要別人一誇她,她的臉就會紅。
情緒過於敏感了。
“我……不太敢去追他。”
“這有什麼?喜歡就要勇敢的去追,我跟我先生是先婚後愛,剛開始他也非常的反感我,後面我就厚着臉皮去追他啊,結果我們倆現在孩子都有四個了,還非常相愛呢!”
“真的?那真是太好了,祝你們兩個白頭偕老,恩愛永久。”
秦萱點頭,“謝謝,所以你不要放棄,喜歡就要爭取,萬一成了呢?對吧?”
秦萱爲了秦商能結婚,她真的是操碎了心啊。
而他們家,一向就不講究什麼門當戶對,只要人好,那就行了。
畢竟他們家也不缺錢啊,缺的就是人。
“我……我努力試試的。”林焉低下頭,抿了下嘴脣。
這時,林焉的手機響了起來。
是秦商打的。
接了電話,林焉的表情一下就變了,變成了欣喜。
“商哥,怎麼了?哦哦,好的,那我現在就回來。”
林焉掛了電話。
秦萱問道:“怎麼了?”
林焉道:“商哥的有一塊梵克雅寶的手錶不見了,他讓我回去找,秦小姐,那我先回去了,再見。”
“記住我剛剛說的話,別忘記了。”秦萱囑咐道。
“好,謝謝你,秦小姐。”林焉非常禮貌的朝她弓腰,完了便去到外面,開着她車,去了秦商家。
秦商在外面買了一套別墅,平時他都是不住在秦家那邊的。
這套別墅在郊外,周圍有山有水,可謂是景色迷人,幽深僻靜。
林焉把車停在別墅門口後,便急忙進到了別墅裏面。
秦商穿着一套灰色的休閒服,縱然沒有化妝、沒有打理他的頭髮,他也是一如既往的帥氣迷人。
林焉一看見他,心臟就不爭氣的開始砰砰跳動起來。
林焉道:“你說的是那一塊呀?我記得你有好幾塊梵克雅寶的手錶。”
秦商道:“就是黑金的那塊,上次從國外回來以後就不見了,你去幫我找找。”
“好的,商哥。”林焉應了一聲,就去了樓上他的臥室。
別看秦商是一個大明星跟富家公子,表面還光鮮亮麗的,其實他們不知道的是,他還是一個丟三落四的人。
他的東西,經常是不知所蹤,他也不知道在哪。
所以每次他回來之後,林焉都會把他的東西全部都歸整起來,避免下次又找不到了。
上次從國外回來以後,秦商就回了一趟秦家,過完年他纔回這裏來的。
所以那手錶林焉也不知道是落在秦家了,還是落在了這裏某個地方。
她在臥室裏面到處找了找,完了又去衣帽間裏面找,結果都找遍了,還是沒找到。
她的目光,移去了掛在衣櫥裏面的那些西裝外套上面。
她走過去,挨件去搜,結果搜到一件黑色西裝的時候,就在裏面發現了一塊手錶。
拿出來一看,是一塊黑金的梵克雅寶手錶。
這不就是秦商丟失的那塊手錶嗎?
林焉笑了笑,來到臥室,準備離開的時候,就看見那牀鋪是亂七八糟的。
她把手錶放在一邊後,就過去收拾牀鋪。
可就在她收拾的時候,就在牀上面發現了一隻耳環。
這是一隻鉑金鑽石水滴耳環,林焉看見這隻耳環以後,便開始想它到底是誰的。
當然了,她是不可能有這種耳環的。
想了一會,她也想不出來。
本來她還很高興,可是現在,她卻是一點也高興不起來。
因爲秦商他帶女人回來過,而且還跟對方……
林焉的心裏,此刻就像是有一把刀子在她的心臟上面猛砍一樣,讓她的心非常的痛,一抽一抽的,讓她難受的快要窒息。
如果不是因爲太喜歡他了,林焉現在也不會難受成這個樣子。
她的眼睛,不爭氣的紅了起來,淚就像斷了線的珍珠一樣落了下來。
林焉在秦商身邊呆了有三年,在這三年以內,林焉從來都沒有見過秦商帶過任何一個女人來這裏。
可是這次……
就在這時,樓下傳來了秦商的聲音。
林焉抹了抹淚,趕緊把牀鋪收拾好後,就拿着秦商的手錶去了樓下。
秦商靠在沙發上,嘴角勾起一抹淺淺的笑來:“找到了嗎?”
林焉沒說話,她只是點了下頭,然後就把手錶遞給了秦商。
秦商接過手錶,嘴角邊的笑紋就加深了幾分,“還是你厲害,我到處都找遍了也沒找到。”
林焉還是沒說話,她左邊的手裏面,緊緊地攥着那一隻耳環。
她想問這耳環是誰的,可是一想到自己只是他的助理,就沒有勇氣去問。
秦商見她站在那裏一動不動,還低着頭輕輕抽泣,眉頭微微一皺,問道:“你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