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九幽十絕 >第二百零六章 靠譜的哈紅腸
    大約過了幾分鐘,只見王明哲牽着花姐,拖着編織袋。

    肩上還揹着陳默的包,從屋子裏緩緩走了出來。

    前腳剛一出門,房門便“咔噠”一聲,被反鎖了起來。

    看着那緊閉的房門,王明哲臉上,頗有幾分無可奈何。

    輕輕搖了搖頭,將編織袋拖到倉庫裏。

    看向趙喆他們,開口說道:

    “你們就在倉庫換吧。”

    “自帶的衣服就留在這,我會收起來。”

    “快入秋了,到了半夜的時候,山裏還是涼。”

    “這鞋雖然不是名牌,但爬山穿起來,還是很舒服的。”

    “你們試試看,鞋碼應該差不多。”

    “稍大一點不要緊,我準備了鞋墊。”

    趙喆看着王明哲,似乎突然想起了些什麼,開口問道:

    “衣服和鞋,都只有四套。”

    “你......”

    還沒等趙喆把話說完,王明哲便搶先回答道:

    “我的體質,和你們還是不能比。”

    “跟着進山,恐怕只會拖後腿。”

    “等你們出來了,找到有信號的地方,給我個消息。”

    “我再來接應你們。”

    說着,從口袋裏掏出一隻手電筒一樣的東西,遞給趙喆。

    “不過放心,按照你們的速度,天亮之前肯定到了。”

    “我今晚,就留在村裏。”

    “如果有緊急情況,你們就發信號彈。”

    “我很快就能安排人手,進山支援。”

    趙喆看了看手裏的信號彈,思忖片刻,點了點頭。

    一來一回,一天多的山路。

    就憑王明哲那豆芽菜似的體格,屬實有些爲難。

    這樣一來,倒不如留在村鎮,後方接應。

    四人麻利的換好衣服和鞋子,將木箱裏的裝備各自分裝。

    收拾完畢,趙喆看了看並不充實的揹包。

    唯一能稱得上武器的,就只有一把巴掌長的瑞士軍刀。

    對比起先前的荷槍實彈,實在是寒酸得不像話。

    趙喆眉頭輕蹙,看向王明哲,疑惑開口問道:

    “就這些了嗎?”

    “......就沒了?”

    這話一出,倒是把王明哲問的一頭霧水。

    兩眼茫然,看向趙喆,回問說道:

    “怎麼了?”

    “一一給的單子,就是這些啊。”

    說着,轉頭看向可心,確認道:

    “你看看,應該不缺吧?”

    可心毫不遲疑,點了點頭,對趙喆解釋說道:

    “確實就這些東西。”

    “這次的鬥,比較特殊。”

    “其實這鋼鏟,可能都用不上。”

    “不用打盜洞,也用不上炸藥。”

    “這鬥裏,也真沒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安全得很。”

    “只要咱們上山這一路,別遇上猛獸,就萬事大吉了。”

    說着,指了指陳默和秦淮,笑着果斷道:

    “就算這路上,真就點背,遇上豺狼虎豹。”

    “讓他們倆,自備管制刀具的解決。”

    看着可心信誓旦旦的模樣,就差沒拍着胸脯做擔保了。

    趙喆心裏,不由頗有幾分驚喜。

    九重地宮和那朱小娘的墓,哪一個不是險象環生。

    就算是當初水庫的將軍冢,也是費了好幾發子彈。

    現如今,這堂堂黃石公的陵墓,竟然如此安全友好。

    屬實讓人有些不敢置信。

    但按照王晨曦和陳默,向來思慮縝密、準備充分的行事風格。

    這次既然選擇了輕裝上陣,那必定是胸有成竹。

    不然,絕不會貿然赴險。

    看着不遠處,在陽光映照下的起伏山巒。

    生機勃勃的綠樹,茂盛挺拔。

    時不時,還有不知名的飛鳥。從林間飛出,振翅翱翔。

    儼然一副大好自然的模樣。

    想着此行並無危險,前方盡是坦途。

    趙喆的心情,倒是瞬間舒暢輕鬆了不少。

    深吸一口氣,只覺得周遭的空氣,都更清新了幾分。

    此時此刻,一行人都已經整裝待發。

    王明哲看了看正留着口水,好奇打量着衆人的花姐。

    忍俊不禁,從手裏拎着的一大袋牛肉乾裏,掰出一小塊。

    擡手丟給花姐,高聲開口,吩咐道:

    “花姐,走!”

    花姐幾乎是毫不咀嚼,直接將那牛肉乾吞了下去。

    心滿意足,點頭哈腰。

    儼然沒有了初見時的凶神惡煞。

    搖頭擺尾,扭動着圓咕隆咚的身子。

    彷彿聽懂了王明哲的命令,徑直向着院外走去。

    趙喆看着花姐這通人性的模樣,心裏不禁感慨——

    這狗胖歸胖,可還真是聰明。

    看樣子,靠它帶路,倒也不失爲一個好辦法。

    從小趙喆就聽說,深山裏的獵人,大都養狗。

    不僅能看家護院,還能夠幫忙狩獵。

    要是養上那麼一條好狗。

    兔子、竹鼠這些小玩意兒,都犯不上開槍。

    把狗一放,準準的能給你叼回來。

    除此之外——

    好狗,更擅長認路。

    甭管是白天黑夜,春夏秋冬,都不用擔心迷路。

    單論這一點,哪怕是高科技,也自愧不如。

    進了深山,就算是導航,也可能會面臨沒有信號的窘境。

    但這好狗,可就不一樣了——

    只要有喫的,腿腳沒傷,讓它能夠走得動。

    帶路,就不是問題。

    可雖然如此……

    看花姐這體型,怎麼看也不像是個登山健將。

    趙喆一邊走着,一邊打量着花姐那哈爾濱紅腸似的尾巴。

    加快腳步,走到王明哲旁邊,開口問道:

    “你覺得這狗,靠譜嗎?”

    王明哲聽了這話,看了看前方的大山,回答說道:

    “應該沒問題。”

    “雖然,我和馬盼他們家不熟。”

    “這小魯村,我之前也沒來過幾次。”

    “可是剛子和馬盼的爸,是好多年的老朋友了。”

    “之前,倒是聽剛子說過幾次。”

    “說是這馬盼家的胖狗,萬里挑一。”

    “有不少人,都想借狗帶路上山。”

    “起初還好說。”

    “但是現在,除非是知根知底的朋友。不然,給多少錢都借不到。”

    “聽說有一年,馬盼才上高中。”

    “男孩嘛,好奇,喜歡探險。”

    “趁着寒假,就自己帶着花姐溜進了山。”

    “結果就趕上了暴雪,整整一天一夜,都沒回來。”

    “家裏人,左鄰右舍,都急壞了。”

    “可是大雪封山,誰也不敢貿然進去。”

    “後來就只能打電話給救援隊,求他們幫忙,進山搜救。”

    “結果,救援隊的人還沒進山。”

    “花姐就帶着馬盼,就從後坡的雪堆裏,鑽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