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過確實把林樂樂給嚇到了,她怎麼樣都好,都不能讓自己的孩子受到一點傷害,那是她和林寒澤的孩子。

    林樂樂默不作聲的走到廚房那裏,看到竈臺有些迷茫,她沒有看過這種竈臺,更沒有生過火,不知道該如何下手。

    婦人看着林樂樂站在竈臺上不動,叫囂道:“你動手啊?!你是殘廢了嗎?”

    林樂樂盯着婦人說道:“我不會,沒做過。”

    之後,婦人想着她是城裏的人不會生火,然後不得不自己在一旁示範生火給林樂樂看,將火升起來後,婦人拍了拍手,站了起來。

    “看到了沒有,以後生火你來!”婦人臉色不佳的命令道。然後就開始在廚房裏忙碌了。

    喫飯的時候,因爲顧及到肚子裏有孩子,林樂樂也不再只是喫饅頭了,開始夾飯桌上面的菜。

    到了晚上,林樂樂也不再委屈自己,蹲在角落上,而是躺在了牀上,然後傻子在地下打地鋪,傻子也沒有意見。

    第二天的時候,女人將許多衣服塞到盆裏,然後將一個大盆端過來叫林樂樂去河邊將衣服給洗了,林樂樂那麼大肚子,怎麼端的動?一開始傻子是不樂意的,還有些阻攔,但是女人對傻子說:“媳婦洗衣服是天經地義,隔壁狗蛋的媳婦也在河邊洗衣服,你就讓她去吧。給你洗了衣服,纔是你媳婦!”

    所以傻子只好作罷,林樂樂在傻子的帶領下,將衣服拿到河邊去洗。因爲她懷孕肚子有點大的緣故,洗起來有點喫力。

    好不容易見一大盆衣服都洗完之後,已經過了兩三個小時,林樂樂又端着盆子,小心翼翼的回到瓦房裏,將衣服晾在樹杈上。

    她現在是穿着大兒媳的衣服,衣服破舊不說,還勒的生疼,穿着就是在受罪。洗完衣服晾好就到了中午,女人又命令林樂樂去生火。

    總之林樂樂閒着,大兒媳就十分不高興。

    好不容易將這些活給做完,林樂樂累的多吃了一碗飯,整個人都迷茫、痛苦,不知道能不能跑出去,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回家。

    過了四五天的苦日子,林樂樂還是一如往常一樣去河邊洗衣服,洗完衣服回來的路上有幾個小孩拿着石頭在後面扔她。

    其中有一個小孩扔的石頭有點大,砸到了林樂樂的腳踝,鋒利的石頭割傷了她的腳,周圍有兩三個婦人在那裏笑。

    她們絲毫沒有教育孩子的舉動,反而笑的越來越大聲。

    這一個場景被回來的傻子看到了,傻子衝向前站在林樂樂的面前,指着那羣小孩說道:“你,你們…幹什麼?!”

    見到這些人都沒有什麼反應,也不害怕自己,傻子立馬大聲又呼喊這着:“娘!娘!”

    這些小孩一聽到傻子叫孃的時候,立馬四處跑散了。這裏的村人都害怕傻子的娘,因爲傻子的娘是這裏的本地人,有好幾幾戶人家和他都有親戚關係。

    一般村裏的人都是老婆怕老公,但是隻有他們這戶是老公怕老婆,因爲她的老公也是早些年被人販子賣過來的,所以他們家當家做主的是婦女。

    傻子立馬上前問道:“你,你沒事吧?”傻子將林樂樂懷裏的盆給拿了過來自己抱着,然後先早林樂樂一步走回家了。

    回到家裏的傻子,將盆子給放下來,然後去到門口的草地上摘了一些草,然後搗碎拿過來過來在林樂樂的腳上敷下。

    林樂樂對着這點疼痛沒有什麼感覺,因爲她的心已經麻木了,毫無希望的日子,只會讓人變成活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