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美劇大世界裏的騎士 >第三百二十章:解救人質(求收藏,求推薦,求月票)5800字求雙倍月票
    凱的狗很快就被肉球和波特曼送了過來,動作快的一羣人一愣一愣的。出來拜訪別人,還把自家的狗隨身帶?等衆人看清楚狗的模樣了之後,更是驚訝無比。這裏的人不是牛仔就是印第安土著,都是土裏刨食的主,不是那些五穀不分的小白。

    他們看的清楚,這特麼哪是夠,分明是兩頭狼!

    沒錯,肉球和波特曼帶回來兩頭狼。兩頭北美灰狼。北美灰狼,不僅在狼類中屬於“巨人”,而且還是所有犬科動物中體型最大的。凱帶來的兩頭狼,肩高達到90釐米左右,體重看着都快100公斤了。一羣人看着兩頭白色的灰狼,也有點畏懼。這種體格的灰狼,真要襲擊人,殺死個把人一點也不稀奇。特別是這兩頭狼看衆人的眼神,活像餓了十幾天的餓狼,看到一塊塊肥肉,充滿了渴望和貪婪。

    有那見識過灰狼的人,也被這兩頭狼看的心發慌,那眼神太邪門,就好像這兩頭畜生有智慧一般,眼神中透漏的兇殘和暴虐,

    更讓人感到詫異的是,這兩頭狼似乎還是野性難尋,並不是很聽肉球和波特曼的話,看準機會就想給他們兩口。他們兩人也像是被猛獸盯住一樣,對兩頭狼小心翼翼。

    他們是真的沒辦法不小心翼翼。其他人也許覺得它們只是兩頭灰狼,可他們卻清楚,這兩頭灰狼的身體內隱藏着什麼樣的怪物!

    之前肉球和波特曼接到凱的電話讓他們開車去接兩頭獵犬的時候,差點嚇出毛病。

    廷達羅斯獵犬實在太兇殘,這裏的兇殘不單單是指習性,關鍵是它們長的就已經夠兇殘了。可老大有命,他們能怎麼辦,結果等他們開了一段路,兩條碩大的灰狼擋在了他們面前。

    也是那個時候,他們才知道,廷達羅斯獵犬居然可以附身到其他生物身上。

    “不好意思,這是我之前在山裏抓到的兩頭狼,原本想殺了它們,可後來看它們機靈,下不了手,於是乾脆就把它們當狗養了。”這純屬瞎掰。其他人不是城裏的那些小白,他們都知道,狼和狗的區別有多大。野生北美灰狼以兇猛好鬥,性格殘暴而著稱,曾經有記錄現實,北美灰狼有擊殺過棕熊的案例。它們也是不可馴服的,天生的野性,深入骨髓的傲氣讓它面對更強大對手都毫不畏懼。

    “對了,我希望你們幫我保密,灰狼已經被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目錄,私人不得馴養。”

    其他人對此沒什麼可說的,真心沒人在乎這個。狼就狼唄,只要能找到孩子,哪怕凱牽頭熊出來,他們也管不着。這裏是明尼蘇達,不是紐約,沒那麼多窮講究。

    ……

    廷達羅斯獵犬擁有已知世界最爲強悍的追蹤能力,凡世被它們盯上的獵物,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無法擺脫它們的追蹤。循着氣味追蹤,更是小菜一碟。

    雖然很不滿意,凱拿它們當一般的獵犬使喚,但沒辦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它們沒有反抗的餘地。只能老老實實的當一回警犬。再聞過泰特遺留下的靴子之後,兩頭灰狼就像是脫繮的野馬,嗖的一聲就躥了出去。

    一羣人只能騎着馬在雪地裏跟着兩條灰狼。

    其實其他人並不是很相信這一套,昨晚大雪,那些綁架泰特的人還是開車,這要是能被獵犬靠味道找到,那才真的是見鬼了,真要這麼容易,還要警察干嘛?養狗啊!

    結果令人大跌眼鏡,兩頭灰狼居然比馬的耐力都強,整整跑了一天,終於在晚上九點鐘作用來到一處叫做瘋子山的地方停了下來。

    “瘋子山?”托馬斯和老達頓都認識這個地方。

    廷達羅斯獵犬獵犬很肯定,小孩就在那裏面。要不是凱嚴禁它們衝進去搞事,估計現在那裏面一個活人都沒有了。

    “這裏是什麼地方?”凱的前身亞當在溫德姆市生活了這麼多年,居然對這個地名毫無印象。“我怎麼不記得溫德姆市有這樣一個地名?”

    “哦,這裏其實叫卡特山,後來因爲有一夥自由民兵盤踞在這裏,於是就叫做瘋子山了。”

    “自由民兵?是國民警衛隊?還是州警衛隊?”自由民兵這個名字一聽就很有美國味,他們非常喜歡自由這個詞,雖然凱很懷疑絕大多數美國人都不理解自由到底是什麼,可他們還是喜歡起鬨。

    托馬斯搖了搖頭,有點忌憚又有點丟人的說道:“都不是,他們是幫半軍事化的狂徒,也是我們印第安人中的極端分子。”

    這個世界很大,所以什麼人都有。別的不說,美國加州和德州還有一大幫分裂主義者呢。所以印第安人之中出現一棒子極端民族主義者一點也不稀奇。這幫人秉持的理念極爲有意思,他們認爲,美國乃至整個北美大陸,原本就是他們印第安人的,白人和黑人都是侵略者,他們主張,讓北美回到它原本的主人手中。

    很扯對吧?

    在白人在美洲大陸建立政權之前,這裏的土著印第安人壓根就出現過民族概念,甚至連印第安人這個名號都是白人給印第安人取的,他們之前都是以各個部落來劃分。嚴格來說,所謂的印第安人其實是由成千上萬個土著部落構成,他們的語言、習俗都彼此完全不一樣,硬要扯什麼民族主義就太過分了。

    還是那句話,世界太大,所以什麼奇奇怪怪的人都有。妄想建立北美印第安帝國的其他當然也有。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爲備受歧視的原因,這幫人不僅綱領十分激進,行動更是激進。

    他們不僅仇視白人、黑人等任何不屬北美原生人種外,他們連帶着對印第安人中和自己意見不合的人也極度仇視。總之很莫名其妙。

    如果只是這樣,那也沒什麼,美國人對這種特立獨行的人接受程度很高。但問題是這幫人實際上並沒有他們自己說的那麼偉大,他們依靠着極端民族主義招攬了一大幫印第安匪徒,然後什麼生意都做,一但作案就會跑到印第安保留地躲藏,因爲特殊的民族政策,一般的警察拿他們根本沒轍。而印第安人對他們雖然討厭,但只要他們不危害印第安人自己,他們也不會多事,於是也就造成了這幫人越來越無法無天。

    “那現在……”凱一邊讓肉球他們準備好武器,一邊詢問托馬斯道。

    托馬斯臉色可比老達頓都難看,特麼的他大小也是那寫自由民民兵的酋長,可這幫人居然吃裏爬外和貝克兄弟搞在一起,反過來搞他!要知道,嚴格算起來,貝克兄弟是他們整個碎巖部落的敵人,他們也是凱賭場的!和他們保留地是不死不休的競爭對手!

    是可忍孰不可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