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美劇大世界裏的騎士 >第七百七十四章:虐菜(求收藏,求推薦,求月票)第一更求月票!!!
    對於明白靈魂意義的人來說,自己的靈魂是無價之寶。可對於瞭解復仇意義的人來說,靈魂一文不值。至少在萊利看來是這樣,她要的只有復仇,其餘的東西都可以拋棄。有些人或許會告訴萊利,生活遠不止有復仇那麼簡單,可對她來說,復仇就是生活,如果不是抱着這個信念,她早就崩潰了。

    事實上,她很早以前就想過,復仇之後,自己會怎麼樣?忘記一切重新生活?

    她左想右想,發現根本不可能。重新開始,說的容易,可做起來卻根本不可能!忘記自己曾經的痛苦?忘記自己和丈夫的甜蜜,忘記自己和女兒一起的溫馨?那和把她的人生全部刪除有什麼區別?

    所以她的結論就是,復仇結束之後,她的人生也結束了。沒有目標了。

    既然如此,她又有什麼捨不得的呢?

    靈魂?

    拿去吧!趕緊的!

    漢尼拔一陣無語,他還以爲自己會費一般口舌的。

    當然,說老實話,漢尼拔對血薄荷也沒什麼必得之心,只是找個由頭,讓這個姑娘有理由活下去。她身上的自毀傾向可比馬特嚴重的多,馬特只是願意爲了自己的事業獻身,這女人估計現在報仇,下一秒就會自殺。

    而且放任她不管,鬼知道她會捅多大的簍子。她比弗蘭克可莽多了,去偷槍械都不帶遮擋面部的。就這麼大喇喇的被監控拍到。這種人,要麼下一秒被犯罪分子亂槍打死,要麼被警察亂槍打死。

    “那麼說定了,我幫你報仇,你的靈魂歸我!”漢尼拔要了靈魂沒用,最多就是喂狗,所以這就只是個說法。

    沒想到血薄荷不僅沒有絲毫猶豫,甚至還有點鬆一口氣的感覺。

    揹負仇恨永遠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相反,那是一件足以將人壓垮的負擔。生活只有仇恨,其實是一件挺悲哀的事,哪怕萊利自己也清楚這一點,你能想象,你每天醒來,胸口就像壓着一座大山,眼睛裏看到的任何東西都能想到丈夫而女兒身影,感覺不到美好,體味不到溫馨,而這種日子還在日復一日!

    血薄荷爲什麼選擇這個時間來複仇,她完全可以計劃的更周祥,準備的更充足。

    因爲她堅持不住了!

    現在有人接過了她的生活,給了她方向,讓她可以不再爲未來而操心,這何嘗不是一種解脫。

    至於靈魂?

    她反正沒感受過,所以也不覺得有什麼重要的。

    就在血薄荷感受着前所未有的輕鬆的時候,突然電話響了。

    “這個電話是你的?”這是一種老式的翻蓋電話,這是一種一次性電話,罪犯們最喜歡用的道具之一,因爲很難追蹤,也很難被監聽。大部分毒販就喜歡用這種東西。

    “不是,是我從康奈爾手下搶來的。”血薄荷打算用這玩意追蹤下康奈爾的行蹤。於是漢尼拔很快接通了電話。

    “萊莉·諾斯!你聽着,我們就在大橋下,聽聽這是誰的聲音……”

    一個小女孩的聲音傳來!

    血薄荷立刻急了,那個小女孩並不是她的什麼,而是一個無意中幫助她的可憐孩子,這個孩子就住在布魯克林大橋附近的貧民窟,她跟着媽媽一起生活,但很善良,那天因爲和一羣黑幫戰鬥受了傷,是那個女孩將自己藏了起來,接着帶着她媽媽過來幫助了血薄荷。

    血薄荷根本想不到,那羣人會找到那個女孩!

    “你們不要動她!!!”

    “哈哈哈,那我們就可以達成共識了,你一個人來,我們要好好的聊一聊!”

    “好!我會去!”血薄荷想也不想就答應了。

    漢尼拔沒有阻止,事實上也沒啥好阻止的。還免得他去找。

    ……

    那羣人所在的地點,都不用猜就知道是血薄荷之前藏身的高架橋附近。

    血薄荷整理了下自己的裝備,其實也就是一件防彈衣,幾把槍而已。漢尼拔就在她的身邊。血薄荷看了看漢尼拔,想說點什麼,但最後還是嚥了回去。

    “不用擔心。”漢尼拔看出血薄荷的想法:“我會保證你的小朋友安然無恙的。畢竟,你現在是我的爪牙。”

    血薄荷點了點頭,邁步奔跑,一個縱躍翻過了一道兩米高的牆壁,落到了隔壁的小巷。看看周圍,她到現在都感覺神奇,她之前看到漢尼拔拿出一塊水晶,直接放在她的胸膛上,接着水晶就直接消失了,然後她就感覺渾身充滿了力量,這種感覺太奇妙了,要知道就在幾個小時之前,自己還深受重傷,奄奄一息,可現在,她感覺前所未有的健康,甚至感覺自己能和一頭狗熊肉搏。

    這就是出賣靈魂換來的東西麼?

    血薄荷感覺到,自己得到的好處遠遠不止這些,但也沒時間去探究就是了。

    走了幾步,她從牆角探出頭,就見不遠處高架橋下站着一羣手持槍械的匪徒。在隱約的燈光下,她看見了一張有點眼熟的臉,昨天就是那個男人,差點殺了自己。

    她知道那個男人的名字,威利斯·史崔克。但具體細節她卻不清楚,只知道這個男人真的很厲害。

    這是一個剃着平頭,穿着西裝,一隻手帶着奇怪手套,有着兩撇小鬍子的黑人大漢。

    此刻,他正在那裏怒罵着,並且撥打着手機。

    把手機拿到耳邊聽了片刻,他再次大罵出聲:“這個臭嗶嗶,居然敢關機?班德拉,把那個小女孩給我殺了。”

    廢話,血薄荷現在就在他們身邊,怎麼可能開機。

    一個有着兩撇小鬍子的白人中年大漢聽到老大的命令,立刻走了出來,拿出手槍,上膛,然後指着一個有着爆炸頭的小女孩。

    這幫人是毒梟,沒什麼不殺小孩的規矩。這些人渣,只要有錢,連自己親媽都敢殺,更別說一個小女娃娃了。

    砰!

    小女孩沒事,那個叫班德拉的中年大漢卻頭部中槍倒地了。

    威利斯·史崔克一愣,繼而笑了起來。他就喜歡這種人,爲了那些所謂的正義,願意愚蠢赴死。他可沒空欺負一個小女孩,他的真正目的只有萊利·斯諾!

    威利斯獰笑起來,揮揮手示意:“看見沒!你再不出來,這個小女孩就會死。”

    說着,他的手再移動了下,指了指旁邊:“如果你一直不出來,那這幾個女人也會死,然後就輪到高架橋下的所有窮鬼。我會當着你的面,一個一個殺掉他們!你不是他們的保護者嗎?現在,怎麼不敢出來了?”

    他身旁的一個匪徒正勒着一個黑人小女孩的脖子,將她的臉轉向了剛剛子彈射過來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