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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一節 澳門和約

    高舉有了鹽引作爲抵押,當下將城中的富商們:洋商、鹽商和潮州商人召集起來按人頭分攤這筆借款,這次借款雖然利息不高,但是有鹽引作爲抵押,絕無虧本之虞,四十萬兩的銀子很快就分攤完畢。高舉不免自吹自擂了一番,在廣州商人中的威信也有所提高。

    高舉靠借款湊齊了贖城費的事情,很快通過孟賢的渠道傳遞了出來。德隆作爲廣州最大的匯兌錢莊之一,在這次集體貸款中也出借了五千兩“贖城費”。

    高舉收訖了銀子,除了三十萬兩由李逢節派人分批送出城外的澳洲人軍營之外,其餘十萬兩中,高舉按照他的意思,將三萬兩存到德隆,由德隆打一張票子交到李巡撫手裏。

    成箱的銀子在軍營裏查點無誤之後一一裝船――這筆現銀子將大大緩解目前臨高現貴金屬準備金不足的問題。

    高舉又親自到了城外軍營幾次,饋贈了文德嗣等***批禮物,又送來了許多犒勞三軍之用的羊酒。這一次他對澳洲人的態度愈發恭謹,他們不僅僅是有錢有本事的大財主,也是武裝到牙齒的強盜。還好他們也是重信守諾的商人,作爲商業上的合作伙伴來說,澳洲人堪稱模範。

    高舉對自己能和澳洲人保持着良好的合作關係感到高興,除了楊公公之外,澳洲人也可以成爲一個不得了的靠山,而且比起貪得無厭的楊公公,澳洲人顯然屬於“有財大家發”的那種利益均沾型的人物。

    高舉饋贈的禮物價值很高,大部分屬於這個時代的奢侈品和享用品,文德嗣看了很是滿意,關照人全部收下,又聽了高舉一堆的恭維話,雙方暢談了今後開展“更大範圍”、“更深深度”的合作。原本高舉一直扭扭捏捏不肯提供的京師的政商渠道他也很暢快的表示願意提供。

    最後一次拜訪,何誠宗也相偕前往,雙方就在澳門展開第二階段談判達成了一致,根據李逢節的意思,澳門的談判將由李洛由具體負責。至於澳洲人本身重返廣州的時間,李逢節要求在十二月中旬――等這次騷動稍稍平息之後。

    隨後文德嗣等人假精舍之地,宴請了高舉、何誠宗一行。雙方推杯換盞,連續祝酒數次,隨後又饋贈了禮物,包括李逢節等人,均有貴重的澳洲貨相送。賓主盡歡而散。

    贖城費即已繳清,特遣艦隊在城外也無繼續逗留的必要。陳海陽等人在城外徵收了一番“合理負擔”,充分宣示威風之後,這才擇日退出省河。

    11月20日,特遣艦隊鳴炮24響。全軍登船離開營地。特遣艦隊於當日晚上抵達虎門。與虎門的留守部隊匯合。這裏的設施已經大部分拆除,物資也已轉運到香港,只留下2個特務艇中隊和1個海兵連繼續屯駐――這是與廣東地方政府下一步談判預留的籌碼。在休整一晚之後,陳海陽等人率領艦隊離開虎門錨地,於21日中午經澳門,磨刀洋,進入維多利亞灣,艦隊最後停泊中環錨地。長達二個月的“珠江流域討伐作戰”宣告結束。

    這二個多月的時間裏,香港的852基地的建設展開迅速――大批俘虜充實了勞工隊伍。陳海陽他們返回852基地的時候,掩護香港周邊水道出入口的幾處哨所和炮臺已經相繼竣工。而在中環附近修築的第一條大路正在緊張的施工中。這條大路大致沿着海岸線展開。香港的第一批碼頭、貨棧、貿易行就將沿着這條大路展開。

    因爲談判還沒有正式結束,軍務總管庭給特遣艦隊的電令是在香港就地休整,一部分需要整修維護的艦船可以返回臨高,其他艦船人員繼續待命。一待談判破裂就重新進入珠江展開作戰。

    李洛由目睹着澳洲人的艦隊,在冒着黑煙的小艇的護衛下從珠江口駛出,他知道大局已定――眼下最迫切的就是收拾殘局了。果然,隨後從廣州就傳來了立刻開展對澳洲人的談判的命令。

    對這次談判李洛由的心情即牴觸又期待。期待自然是這次談判之後,貿易可以恢復,珠江兩岸的正常生活秩序也會回到正軌,無論從他個人的利益還是百姓的利益來看,與澳洲人締結和平條約都有着重要的意義。

    之所以感到牴觸,是因爲他已經知道了這二個月來澳洲人在珠江上橫衝直撞的所作所爲。官兵再一次表現出了他們的絕對無能,澳洲人幾十條船,一二千人就在珠江兩岸如入無人之境一般的肆虐,到處勒索“合理負擔”,還殺害了許多當地的鄉紳,抓走了幾千俘虜,擄走了大量的財物。

    澳洲人的所作所爲,宛如又是一個建奴。當然,他們比野獸般的建奴要對待百姓們客氣些,不隨便抓人,也不到處搶劫殺人放火。只是對反抗者特別無情。李洛由敏銳的意識到,澳洲人比建奴要高明得多,也危險得多。

    談判的地點,選擇在黃順隆的私宅內。黃順隆爲能同時爲李大掌櫃和澳洲人服務感到榮幸,將最好的一處院落騰出來供他們使用。

    臨高方面派來得談判代表是殖民與貿易部的辦公室主任司凱德。這位主和派過去一直主張儘快和大明進行議和甚至接受招安。這次執委會同意他進行議和,但是不允許搞什麼“招安”。

    司凱德對廣東方面開出條件除了在廣州城下已經達成的歸還紫字號所有財產、賠償損失,重開雙邊貿易等之外,還提出了六條要求:

    第一、澳洲人得在自由購買、僱傭人口,並可將人口隨意處置外運,官府不得干涉。

    第二、所有在澳洲人名下的船隻進入廣州貿易均不納稅。船上貨物免抽份,也就是免繳關稅。

    第三、紫字號及其他澳洲工商企業,繼續繳納各種官方規定的商業稅收,但是一應陋規免除。

    第四、澳洲人在廣州享有治外法權,一切涉及澳洲人的拘捕關押審訊,均須得到澳洲人同意。

    第五、澳洲人得在廣州自由購買土地,起蓋房屋。

    第六、香港島及周邊離島,由澳洲人控制。準澳洲人在其上自由行事。

    司凱德將這六條唸完。李洛由心情稍安――沒有可怕的賠款和歲幣之類的事情。因爲兩宋的教訓,大明對這類事情有極大的警惕性。但是最後一條引起了他的關注,這個所謂“控制”,不等於就是要割佔香港島麼?

    大明的歷史上,香山澳這個地方遠不如濠境澳來得著名,即使是李洛由這樣長期在廣東沿海做生意的商人對它也不太熟悉,但是不管熟悉不熟悉,割地是萬萬不可的。

    “割讓香山澳一事,絕無可能。”李洛由很清楚,這個不大知名的島嶼現在大概就在澳洲人的掌握之下,他們要求在談判的時候加上這條,不外乎是過下明路,確認自己的權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