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岭南打工那些年 >第94章 阿云开始利用我了
    桃枝一走,我心里暂时的失落还是会有;我无法解释,她又不能理解;所以,我也不怪她。

    因一时请不到合适的人,雯雯便成了我馆里的免费兼职内勤;每天中午,她都会从店里带饭过来;而下午5点到7点这段时间,又是店里最闲的时段,雯雯又会跑过来帮忙清理杂物,打扫卫生;俨然一个贤内助。

    按照综治办提供的第一批轮训人员名单,再根据我的每月三期、每期10人的训练计划,足足排满了4个月;而收费标准定的是每人1000块;掐指一算,等第一批人员受训结束,我可以拿到12万多的辛苦钱!

    这在当时算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收入了。

    当然,若是个人来学,收费就减半了;政府的钱,不赚白不赚!

    我开训练馆的事,一直都是瞒着阿云的;尽管帮曹姐了难是他帮忙出手,但曹姐已委托我一次性付了5万,我是分文未拿,全部都给了他;所以,淡水那档事,我不欠他的人情;只是与“飞鹰“帮的恶战,我还是欠他一笔大的人情债。

    阿云不知是从哪里得到的消息;我开馆半个月后一天下午,他找上们来。

    “辉哥,不声不响地一下就整出这么大的动静来,也不知会兄弟一声,难道是怕兄弟过来偷师学艺不成?不仗义!”一见面,阿云就数落我起来。

    “不是的!云哥!白天太闲了,给自己找点麻烦,时间也过得充实一些;这也是花钱买罪受,还不知道能坚持多久呢!”

    我没有把综治办委托受训的事告诉他,关键是不想让他知道我有这层关系。

    “辉哥,你是越来越有眼光了!你这训练馆在市内应该还是第一家吧!现在的社会治安比较混乱,想学几招实用散打技术的年轻人多的是,到时候把分店开到淡水去,我保你有生意做!”

    “也是曹姐提示我的;自己玩玩再看吧,还没想那么远!”

    差点把命丢在了淡水,还会去么?除非我不要命了!

    “我就知道那娘们有点料水,看得事准!不知她买不买码,如果买的话,肯定也厉害!”

    曹姐只买牛!

    她的心海有多深,非你我能看得穿的,真不懂事!

    我心里暗骂道。

    “辉哥,收我为徒吧,让我跟你学几手保命招,然后,我再传给那帮兄弟,把你的光辉形象发扬光大!”

    阿云的要求不过分,让我无法拒绝,只好答应了他。

    就这样,阿云参进了联防队受训的队伍里。

    相比那10个小年轻,阿云很舍得练,和他们对拆,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

    主要还是练的目的不同,小年轻们舍不得吃苦,学了点皮毛就不愿意了;而阿云就不一样了,他是江湖客,要全凭真本事吃饭。

    我没有收阿云的钱,但每天晚上的酒钱全都是他买单。

    在这一批人员结业的前一天,阿云带了个男孩过来,脸上的稚气都还未脱。

    “辉哥,这是我的堂弟,叫炳强,还不到16岁,死活都不肯读书了,我叔叔硬要把他托付给我,可又不符合进厂打工的条件;你知道我不能把他带在身边,看能不能帮你打打下手,搞搞卫生什么的,晚上帮你守守店,工资你随便开,能够饭吃就行了。”

    既然是阿云开了口,又是老家过来的人,这男孩看起来也还醒目,馆里也需要一个人手,于是,我就答应把他留了下来。

    炳强很勤快,也很机灵,应该是块读书的料,可老天没有为他打开那扇窗,让他过早地加入到了打工的洪流。

    “眼镜”也时常从淡水跑过来凑热闹,跟着受训队员一起比划;有时候,晚上也就和炳强挤在一张床上。

    随后的一个多星期,“眼镜”都一直呆在馆里,白天很少下楼来;从他这一行为,我感觉“眼镜”肯定在淡水那边出事了。以他的性格,是绝对呆不了这么久的;何况,在淡水那边还有阿云的场子要照管呢。

    因都是兄弟,收拾阿龙侄儿的时候,“眼镜”确实是卖了不少力,给阿龙侄儿脚后跟的致命一刀就是他的杰作,所以,我也就没有直接问他,但心里还是有些忐忑。

    趁阿云过来一起吃晚饭的机会,我便单独问阿云。

    “辉哥,‘眼镜’在淡水那边是出了点事,要在你店里呆段时间,等事情平息了再过去,你不会在意吧!”

    果然不出我所料,“眼镜”是过来躲灾的!

    因我租的地方是位于水门桥头一栋半旧的楼房,店又在三楼,躲在这里很安全。

    阿云一开口就把路给封死了;兄弟一场,我就是在意又能怎样呢?

    “云哥,没事的,只要‘眼镜’住的习惯,想住多久随便他。”

    “眼镜”和炳强算起来也是能连得上线的三角亲戚,又是平辈,兄弟俩的关系自然很融洽;每当街灯初上,“眼镜”就会带炳强去逛街,以缓解白天不下楼的烦闷。

    犯事是在淡水,人躲在惠州市内,“眼镜”并不担心被仇家发现,除非是被人跟踪。

    今天一开馆,就听几个联防队员在一起用本地话聊的很起劲;我来这边也有大半年了,本地方言已能听懂6寸;从他们聊天的话语中得知是昨晚参加抓捕吸毒人员的事。

    “眼镜”没事做,还是混在参训人员一起训练;一听他们聊抓毒的事,觉得特别有趣,便凑上前问个不停。

    “是在哪里抓的?抓都没有?”

    这般年轻仔还是没有经验。本来,这是要保密的,但大家都在一起很熟了,对“眼镜”也就没有的戒心。

    “抓到个逑!说是在下埔那边的一家ktv包间里;那几个屌毛跑的好快,等我们和警察冲进去的时候,一个人都没有了!”

    “屌!白天练了一天了,全身都痛的要命,晚上还要加班去抓人,哪里还跑的动!那些屌毛不跑掉才怪!”

    “眼镜”听后,没有再问了,借活动手脚之际,眼睛里快速闪过了一丝喜悦,但是,被我无意中给捕捉到了。

    趁课间休息,我便悄悄问一个队员:“毒品是什么样的东西?”

    “书名叫‘海洛因’,又称作‘鸦片’,是原产在缅甸‘金山角’地区的一种用罂粟壳提炼出来的白色粉末;那东东很贵的,1克就要100多块;用火烤出白烟,然后再把烟吸进去;很容易上瘾的!而且,一旦染上,很难戒掉,就等于是给自己判了死刑!”

    白色粉末!白色的烟雾!莫非那天在大亚湾海边的渔村看到阿云和“眼镜”吸食的就是这个?

    难道“眼镜”是为了躲避淡水警方的抓捕?

    我的脑子快速转起来!

    既然是有瘾,“眼镜”和阿云肯定会再吸的,一定找机会确定后再劝劝他们!

    几天后,我就发现了“眼镜”住我店里的目的;原来,阿云和“眼镜”是利用我开馆的条件,准备在市内进行贩卖毒品!

    我是万万没有想到啊!我感觉是被阿云利用了!

    不行!我必须找“眼镜”谈谈,把他给劝走,否则会害死我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