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三百六十六章 皇帝的新衣(上)
    如果西弗勒斯·斯内普是“自己人”,那么当他冷血无情、甚至略显得意得说出自己如何出卖西利斯·布莱克和艾米丽·万林,并间接导致他们死亡的时候,纳西沙·马尔福就不会和之前那么生气了。

    没人希望自己被人出卖,尤其是被自己信得过的人。虽然西弗勒斯喜欢莉莉·伊万斯这件事很少有人知道,邓布利多也为他保守了秘密,但是那天斯内普还在格兰芬多休息室门口大吵大闹,大概情侣分手也就那个场面吧,甚至还不如。对纯血贵族来说,你可以优雅得扔手套决斗,却不能在烂泥里打滚,有鉴于斯内普的出身,即便场面难看也无人提起。

    后来他在邓布利多的扶持下成了斯莱特林最年轻的院长,不过在同一张桌上的食死徒学长、学姐们的眼里他依旧是那个寒酸的学弟。

    气场是一种很玄学的东西,每个人都能感觉到,却难以定义。在霍格沃茨养尊处优了那么多年,又当了那么多年院长,斯内普的社会地位当然是不能和那些从阿兹卡班越狱的逃犯比的,更何况当时那是在他自己的家里,他不让贝拉特里克斯动自己的东西有什么奇怪的?

    这就是问题了,布莱克姐妹纡尊降贵得来那个破房子,他居然没有诚惶诚恐得招待,这是什么态度?

    如果西弗勒斯真的爱莉莉,那么他不会和虫尾巴共处一室,即便他把虫尾巴当成仆人那么使唤。

    那段感情已经过去了,现在斯内普是自己人,他们都为黑魔王服务,略有不同的是卢修斯干了蠢事遭到了惩罚,但被惩罚的对象不是他自己,而是他们的独子德拉科·马尔福,他被伏地魔逼着去执行一个他这个年纪的孩子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故事如果如此发展下去也没有什么,可是哈利波特让剧情“反转”了,他在“复活”后当着众人的面说:斯内普不是你们的人,他从来都不是,因为他爱着我的妈妈。

    这挺有说服力的,所以,这是邓布利多安排的要将他的反对者一网打尽的陷阱。

    高架桥庭院当时已经可以幻影移形了,食死徒们开始逃跑,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贝拉特里克斯那样为了表达一种态度去阿兹卡班。更何况他们也不是那么想让黑魔王赢,因为他太恐怖了,一句话不小心说错了就可能招来死亡。

    爱是非理性的,它是打败了伏地魔,让人们战胜恐惧的法宝。

    以黑魔王的理解,他觉得西弗勒斯可以随便再找一个纯血的女人代替莉莉,他想得到她,仅此而已。黑魔王撮合了不少婚事,其中包括卢修斯娶纳西沙,信奉“永远纯粹”的布莱克家已经开始近亲结婚了,像马尔福这种不够纯的纯血家庭是攀不上他们家的。

    Toujourspur是法语写的,法国不只是有甜点和浪漫,还有尤瑟夫·卡玛和莱斯特兰奇家族的恩怨。

    麻瓜和哑炮都没有魔力,无法施展夺魂咒这种不可饶恕咒,但他们可以购买迷情剂,让不该发生的爱发生。

    梅洛普生下了伏地魔,而毒药事件不只是造成了冤狱,还让欧根亲王出走成为了奥地利的将军。他的妈妈是路易十四的初恋,如果蒙特斯潘夫人倒了她就会成为首席情妇,马扎然主教的侄女确实有动机,可是这事真的是她干的?

    巫术和信仰一直都是共存的,有的人会觉得这太疯狂,世上根本没有迷情剂这种东西。

    一般来说女人也不会用迷情剂对付这种人,男性使用迷情剂很少,他们更喜欢用金钱和权势去吸引女人,放逐了蒙特斯潘夫人的路易十四最终投入了虔诚的曼特农夫人的怀抱。

    但他并没有得安宁,取消《南特赦令》又一次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新教徒蜂拥着离开了法国。

    不是所有的城市都像伦敦,伯明翰也曾经是个欠缺规划、肮脏的城市。它并不是曼彻斯特以及德比郡那样的纱厂,而是以冶炼为主,科克沃斯的历史要比它短得多,城市布局也相对整齐。圈地运动需要将农民赶走养羊,钢铁工业则是本地的农民直接转型为工厂的工人,不存在那么激烈的矛盾,但它同时发展得也比较慢,无法享受新工业诞生和发展的好处,工厂都设置在离旧的市中心很远的地方,农民的自建房也杂乱无章,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伯明翰并不漂亮,聚集在一块崎岖土地上的小砖屋格外丑陋,然而城市里却响着叮叮当当的打铁声。

    毕达哥拉斯通过打铁的声音发现了黄金比例,伯明翰的工厂主们可以通过工人打铁发出的声音判断出工序是否出现问题。

    管理一个工厂即是在行使统治权,又像是指挥在指挥交响乐,工人们必须在工头的监督下正确得劳动,任何一个多余的动作,又或者是机械出了问题就会导致节奏混乱,这时工厂主就要从他的办公室里出来检查了。

    有时工厂主会严厉得训话,工业家独有的才能是企业组织上,首先必须要筹集足够的本钱,然后是设备问题,这一切都解决后轮到劳动力的问题,这需要规定某种秩序、维持这个秩序,最后才是销路问题。

    人口是一种财富,反正在魔法世界是不可能和麻瓜世界一样发展出同等规模的商业文明的,相比起纱厂,冶金业的市场更难开拓,也更难形成规模,毕竟铁除了拿来做指甲刀、枪械、农具、机械外还能干什么呢?

    西弗勒斯被邀请到了巴黎第九区的一间名叫圣欧仁-圣塞西尔(EgliseSaint-Eugène-Sainte-Cecile)的教堂,它是法兰西第二帝国时期修建的,这个地方周围没有什么景点,是本地人喜欢聚会的地方,纤细的金属两住作为支撑,勾勒出了哥特式的内部,并且比传统的石头歌特教堂开了更多的玻璃彩窗。

    它的穹顶是金黄色的,多彩的油漆把梁柱装饰得富丽堂皇,整个教堂内部就是色彩丰富的,精美的吊灯、雕刻精美的实木楼梯和讲坛,自然还少不了管风琴,此时有一个人正在演奏。

    他弹奏的是巴赫,不是那种他们在南肯辛顿的家楼下邻居演奏的平均调,管风琴的特色就是复杂、多层的键盘,那不是只有一排琴键的钢琴能比的。

    它能发出别的乐器无法比拟的丰富而辉煌的声音,肃穆庄严,让人心生敬畏。

    西弗勒斯没有阻止他。

    反正扰民的又不是他自己,这么晚还弹管风琴也不怕把警察给招来。

    弹到了一个段落,弹琴的人停止了弹奏,但是铸铁教堂里依旧回荡着余音。

    “你真出人意外,斯内普先生。”弹琴者背对着他,用带法味的英语说。

    “勒鲁瓦伯爵呢?”西弗勒斯问。